
一、解除合同的合理情形包括什么
根据《民法典》,解除合同分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也可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情形有: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二、解除合同的时间起算点是何时
解除合同时间起算点分不同情况: 协商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解除时间为达成解除合意的时间。若采用书面形式,通常是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解除协议之时。 通知解除:一方依约定或法定解除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若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此期限内未履行债务,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诉讼或仲裁解除: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主张解除合同,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三、解除合同的解除权是什么
解除合同的解除权系合同当事人依单方意思表示终止合同关系的形成权,分为法定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两类: 1.法定解除权:依《民法典》第563条,因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预期违约、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不履行、根本违约(如违约行为致合同目的落空)等情形,守约方可主张法定解除。 2.约定解除权:当事人预先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条件成就时,约定方可行使该权利(《民法典》第562条第2款)。 行使规则:需以通知方式(或诉讼/仲裁)行使,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解除权受除斥期间限制,逾期不行使则权利消灭。 法律后果:依《民法典》第566条,合同解除后未履行部分终止履行,已履行部分可请求恢复原状、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不影响违约责任承担)。 (注:术语如“形成权”“根本违约”“除斥期间”为法律专业表述,明确权利性质与边界。)
当探讨解除合同的合理情形包括什么时,除了常见的情形外,还有一些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另一方有权利解除合同。而且,若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同样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还涉及到后续的财产返还、损失赔偿等问题。如果您对解除合同的具体流程、赔偿标准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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