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条件和规则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如下:主体上,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该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规则方面:首先,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其次,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法院对第三人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提供的担保,可以裁定暂缓执行。再者,法院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最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第三人不服的,不能申请再审,只能通过申请执行异议等其他程序救济。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撤销的对象是哪个
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撤销的对象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根据法律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申请强制执行去哪个法院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执行法院的确定较为复杂。一般而言,执行法院是作出原生效裁判的法院。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原生效裁判是由一审法院作出且一审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可以由一审法院执行;若原生效裁判是二审法院作出的,则由二审法院执行。不过,如果生效裁判是由其他法院执行机构办理的,通常仍由该执行法院负责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时,需向上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明确执行依据及具体请求等内容。法院会依法审查,若符合条件,便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我们了解了第三人撤销之诉条件和规则是什么,其实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该诉讼的时效和费用问题。第三人撤销之诉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这是一个重要的时间限制。而关于费用,通常按照财产案件标准收取,具体金额根据诉讼请求涉及的金额来确定。若你在第三人撤销之诉方面,对时效把握不准,或是对费用收取存在疑惑,甚至不清楚如何按照法定条件和规则提起此诉讼,那么别错过解决问题的良机。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有专业法律人士为你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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