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损失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适用《民法典》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不过,有特殊情况。比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另外,《海商法》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
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也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损失赔偿计算方式分不同情形。财产损失赔偿,一般按损失发生时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若财产完全毁损灭失,按重置成本确定赔偿额;部分损坏,赔偿修复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诊疗费等费用计算;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
三、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损失赔偿范围分违约损失赔偿与侵权损失赔偿。
违约损失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减少,如货物损坏、运输费用支出等。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损失,如因对方违约导致的利润丧失。但赔偿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侵权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涵盖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财产损害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直接损失如物品损坏,间接损失如车辆受损无法运营导致的收入减少。
当我们了解损失赔偿的诉讼时效规定多久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一般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存在特殊情况可能会导致起算点不同。另外,诉讼时效也可能会出现中止、中断的情形,像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若你对损失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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