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庭审中能否当场补充证据需视情况而定。通常在仲裁委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提交证据。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庭审中补充证据,仲裁委可能综合考量证据与案件关联性、逾期提交理由等因素决定是否接受。
若补充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且有正当理由未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仲裁委一般会采纳。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可能不被接受。即便仲裁委接受补充证据,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就新证据给予答辩和质证时间。所以,建议当事人尽量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若有特殊情况需补充,提前与仲裁委沟通。
二、劳动仲裁庭如何立案审理
劳动仲裁立案审理流程如下。立案阶段,申请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身份证明等文件。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审理阶段,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在规定期限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提交答辩状。仲裁庭可组织当事人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安排开庭审理。庭审时仲裁庭将进行事实调查证据质证双方辩论等环节。庭审结束后,仲裁庭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并出具仲裁裁决书。
三、劳动仲裁庭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仲裁庭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一旦双方签收了调解书,就应当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效力等同于仲裁裁决书,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维护了劳动法律关系的稳定。所以,劳动仲裁庭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法律文书。
在探讨劳动仲裁庭审中可以当场补充证据不这个问题后,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劳动仲裁中,即便允许当场补充证据,也得看证据是否符合关联性等要求,若补充的证据与案件核心争议无关,可能不会被采纳。另外,补充证据后,对方当事人有权进行质证,这可能会对证据的证明力产生影响。如果补充的证据对案件结果有重大影响,还可能导致庭审时间延长或需要再次开庭。要是你对劳动仲裁庭审补充证据的具体规则、质证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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