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离婚协议时涉及婚前财产部分,需准备以下材料以明确财产归属:
一、婚前财产的权属证明文件。例如房产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全款付款凭证;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购车发票;存款的婚前银行账户流水或定期存款单;股票基金的婚前账户持仓明细及开户确认单;贵重物品如珠宝首饰的购买凭证等。
二、婚前财产公证文书。若双方曾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其可直接作为婚前财产归属的有效依据。
三、财产取得时间的佐证材料。如财产系婚前按揭购买,需提供婚前首付支付凭证及还款记录;若财产为继承或赠与所得,需提供婚前取得的继承文书或赠与合同,且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
上述材料需能证明财产取得时间早于结婚登记日,或依据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对婚前财产范围及归属作出明确约定,材料可作为协议附件或留存备查,避免后续争议。
二、写离婚协议应如何去要求赔偿
在离婚协议中主张赔偿需以对方存在法定过错为前提。根据法律规定,法定过错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首先应在协议中明确对方存在上述某一过错情形的具体事实,例如对方与他人持续稳定同居的事实或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其次需明确赔偿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多少元或分期支付的期限及每期金额。同时应约定赔偿的履行期限,例如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几日内支付完毕。此外可约定违约责任,如对方未按时支付赔偿款应按每日多少比例支付逾期利息。需注意上述条款需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若对方不同意约定赔偿则无法在协议中体现,此时需通过诉讼途径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协议中的赔偿条款需符合法律规定且表述清晰明确,避免模糊表述导致后续争议。
三、写离婚协议时过错方要注意些什么
写离婚协议时,过错方应注意以下要点。第一,财产分割约定需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显失公平导致条款被撤销。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可协议处理,但协议需体现自愿与公平原则,过度损害过错方权益的约定可能不被认可。第二,若涉及损害赔偿,需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及履行期限。民法典明确过错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协议中应将该约定具体化。第三,子女抚养条款需合理,抚养权、抚养费及探视权的约定应兼顾子女利益与双方实际情况,不因过错身份放弃合法权利或承担不合理义务。第四,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限制再婚条款无效。第五,确保协议签订系自愿行为,无胁迫、欺诈情形,否则协议可能被撤销。离婚协议自办理离婚登记生效,过错方应审慎确认各项条款。
在探讨写离婚协议对婚前财产要什么材料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的拓展知识。除了准备婚前财产相关材料用于写离婚协议,对于婚前财产在离婚后的处置方式也很关键。比如,婚前财产是否需要重新进行产权变更手续,这要依据具体财产类型和协议约定来定。另外,若婚前财产在婚后有增值部分,这部分增值的归属问题也需要明确。如果你对写离婚协议时婚前财产材料的准备还有疑问,或者对婚前财产处置、增值部分归属等问题存在困惑,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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