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情况下法院会不准予执行
法院不准予执行的情形多样。在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若行政行为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依据,或存在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法院会不准予执行。 对于仲裁裁决,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法院可裁定不予执行。此外,申请执行的期限不符合规定等程序性问题,也可能导致不准予执行。
二、什么情况下二手房出卖方要交钱
二手房出卖方在以下常见情况需交钱。一是交易税费,如个人所得税,若房屋非满五唯一,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房产证未满一定年限交易时需缴纳。二是违约赔偿,若卖方违反合同约定,如未按约定期限交房、擅自解除合同等,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数额依合同约定。三是房屋质量问题维修费用,若房屋存在质量瑕疵且在合同约定卖方负责维修范围内,卖方需承担维修费用。四是中介费用,若交易通过中介进行,且合同约定卖方承担部分或全部中介费,卖方应按约定支付。
三、什么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效
口头遗嘱需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才可能有效。危急情况通常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其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且无法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情形。 订立口头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遗嘱继承无利害关系,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当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等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比如因意外受伤被送医抢救,口述了一份口头遗嘱,后脱离危险,就应及时以其他法定形式重新订立遗嘱。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法院会不准予执行时,除了已知的情形,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存在明显错误、执行标的不明确等,法院也可能不准予执行。而且,如果被执行人能证明执行会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且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法院同样可能做出不准予执行的决定。若你在执行案件中遇到此类问题,或者对不准予执行的具体判定标准、后续处理方式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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