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管辖地是怎样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7-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其他 。

{ArticleTitle}

在生活中,一般夫妻离婚,如果是走法律程序的话,直接由当地的人民法院判决就好了。可是我国的军人在办理离婚案件的事后,由于身份和工作岗位都比较特殊,对于普通人的离婚管辖,有时候可能并不适用于军人。军人的离婚管辖地和普通人稍微有点不一样,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军人离婚管辖地是怎样规定的?

军人离婚管辖地是怎样规定的?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意见》第11条第2款规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被告住所地法院与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法院之间进行选择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非军人住所地法院管辖。包括某些军人离婚案件在内的军内民事案件,可由军事法院管辖。其依据是最高法院《关于军事法院试行审理军内民事案件问题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第1 条第1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的精神,军事法院试行审理双方当事人都是现役军人、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在编职工或者军内法人的民事案件。”这里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条的规定,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其中,军婚属于由《婚姻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由此引起的离婚诉讼是军人离婚案件。

3、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在编职工之间的离婚案件,可由军事法院管辖。

军内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实行自愿原则。《复函》第2条还规定:“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实行自愿原则,即原告可以向军事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在编职工之间的离婚案件,不管由谁先提起离婚诉讼,都可在军事法院与地方法院之间,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受诉法院。

4、特殊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坚持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人民法院审判原则。《规定》第四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住所地省级行政区划内没有可以受理案件的第一审军事法院,或者处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但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案件除外。”也就是说根据两便原则,对当事人住所地所在省级行政区划内没有军事法院,或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管辖,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除外。

如果军人起诉离婚的话,针对管辖地的制定,大概分为以上四种情况。不同的情况,管辖地都是不一样的。不过,如果可以的话,双方也可以返回本地,有本地的法院来处决离婚的相关事宜。其实,在我国,不仅是军人离婚管辖地有其他规定。并且,军婚是我国法律保护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军人离婚管辖地是怎样规定的
一键咨询
  • 165****8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7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4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7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1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7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6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4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4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1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8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0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0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5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怎样规定?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怎样规定?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军人与非军人离婚管辖
[律师回复] 我国大陆地区离婚诉讼管辖的情况:
(一)原则性规定: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解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经常性的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军人特殊情况: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户籍迁出后的情况: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当事人被监禁时:若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则一般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您说的军人作为原告,非军人配偶作为被告的,适用
(一),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2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军人民事诉讼管辖是由哪个地方管?
军人民事诉讼管辖如果条件符合的话,由军事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现役军人的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主要是地域管辖中关于现役军人身份关系的规定,具体就是现役军人有关离婚的地域管辖。具体规定是: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军人离婚管辖条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军人离婚管辖条例”的回复如下 一、一般离婚管辖规定 (1)《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涉及军人离婚管辖的规定 (1)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员,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向律图网律师继续咨询。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2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军人离婚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非军人一方要是对军人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有一个问题一直不明白,相信万能的大家应该会懂得吧,我想问下关于军人离婚案件管辖是由谁管辖的呢?
[律师回复] 对于“军人离婚案件管辖是由谁管辖的呢?”回答如下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在国内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现役军人重婚罪的管辖权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相关的现役军人重婚的由被告人的居住地进行管理这类案件的办理。保护这类婚姻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这类重婚案件进行调查,确保当事人员的合法权益,对这类违法人员进行相关的处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如何规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如何规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军人离婚管辖地是怎样规定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