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犯招摇撞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假冒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指多次招摇撞骗;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等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来量刑。
二、招摇撞骗罪既遂的量刑情节有哪些
依照《刑法》第279条,犯招摇撞骗罪,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一般指多次招摇撞骗;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等情况。而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不仅损害警察声誉形象,破坏执法公信力,还扰乱公共秩序,所以法律规定要从重处罚。
三、招摇撞骗罪未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招摇撞骗罪未遂在量刑上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招摇撞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未遂的具体量刑。如招摇撞骗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行为人冒充的身份、是否给被害人带来实际损失等。若情节较轻,可能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幅度内从轻量刑;若存在严重情节,可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减轻处罚。
当我们探讨认定招摇撞骗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时,其实这背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招摇撞骗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如何区分,这在司法实践中至关重要,因为不同的认定结果对量刑会有影响。另外,招摇撞骗过程中若同时触犯其他罪名,又该如何定罪处罚。这些问题都可能让大家感到困惑。如果你对招摇撞骗罪的量刑细节、界限区分或者数罪并罚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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