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二、公租房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
3、户口本;
4、婚姻证明,例如结婚证;
5、收入证明;
6、房产证明;
7、其它相关资料。
三、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或个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进行资料审查;
3、审核合格后保区住房保障机构;
4、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房屋状况进行审核;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将初审资料转至区民政部门。经申请收入核定的家庭授权,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6、区民政部门根据相关部门的核对、评估情况,对申请人的收入、财产等状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资料转至区住房保障机构;
7、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机构;
8、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复审资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书面通知区住房保障机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租房价格:根据收入不同,划分为4类,享受的租金标准分别按照0.75元每平方米每月,以及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50%和70%确定。
一般情况下申请公租房要满足上述的条件,包括居住时间超过5年、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家庭收入拮据等,满足要求后在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申请、审核,最后就可以租住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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