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样的条件可让诈骗罪轻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可能使诈骗罪轻判:
法定从轻情节:犯罪嫌疑人是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或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立功表现,查证属实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酌定从轻情节:主动退赃退赔,挽回或减少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并出具谅解书;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犯罪情节轻微的。
二、什么样的条件能认定为不公平合同
根据《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认定不公平合同的情形分为两类:
一、格式条款的不公平认定(适用于预先拟定、重复使用且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依据《民法典》第497条、《消法》第26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利用优势地位制定以下内容的,属不公平条款且无效:
1.不合理免除/减轻自身责任(如“概不负责”类免责条款);
3.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如限制消费者解约权、索赔权);
注:需结合交易习惯、行业惯例判断条款“合理性”。
二、非格式条款的显失公平认定
依据《民法典》第151条,需同时满足两个要件:
1.主观要件: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如急需资金)、缺乏判断能力(如老年人对金融产品认知不足)等弱势情形;
2.客观要件:合同成立时权利义务显著失衡(如价款远高于市场合理价、义务与收益严重不对等)。
此类合同非直接无效,受损害方可请求法院/仲裁机构撤销。
综上,不公平合同的认定需结合条款性质、主体地位、交易背景及利益平衡综合判断。若遇此类情形,建议留存证据并及时主张权利。
三、什么样的条件能让诈骗案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案构成犯罪需满足以下核心要件:
一、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实施诈骗需按合同诈骗或其他特殊罪名处理,普通诈骗罪主体不含单位)。
二、主观要件
直接故意,且需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关键区分借贷纠纷等民事行为:若仅因客观原因无法还款,无非法占有意图,则不构成诈骗)。实践中可通过行为人是否挥霍财物、逃匿、虚构身份等推定该目的。
三、客体要件
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不包含其他权益如人身权,若诈骗同时侵犯人身权可能构成其他罪名如招摇撞骗罪)。
四、客观要件
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自愿处分财物,最终导致行为人获利、被害人遭受损失,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通常≥3000元,具体以各地高院规定为准)。
总结
需同时满足: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欺骗手段骗取数额较大财物,且被害人因欺骗陷入错误处分财产。缺一不可。若数额未达标或无非法占有目的,仅属民事欺诈或纠纷,不构成犯罪。
当探讨什么样的条件可让诈骗罪轻判时,除了常见的自首、立功等情节外,积极退赃退赔也是重要因素。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将诈骗所得的财物返还给被害人,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司法机关通常会酌情从轻处罚。此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同样关键,若被害人愿意出具谅解书,表明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予以谅解,这也会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如果你对诈骗罪轻判的具体情形、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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