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什么条件
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起诉侵害公司权益者的诉讼。提起需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具备资格。
程序上,需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若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应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起诉。只有当监事会、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会使公司利益受难以弥补损害时,股东才可自己提起诉讼。
二、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所需证据有哪些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需提供几类关键证据。首先是主体资格证据,要证明自己具有股东身份,如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资料等,以此表明符合法定持股比例和时间要求,有提起诉讼的资格。
其次是前置程序证据,需证明已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等机关起诉,而这些机关拒绝或怠于行使职权,像送达的书面请求函、相关机关的回复等。
再者是侵权事实证据,要证明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以及董监高人员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如合同、会议记录、财务报表等能反映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的材料。
最后是因果关系证据,即证明董监高人员的行为与公司损失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的证据。
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证据收集有何法律要求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证据收集需满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要求。合法性指证据收集方式要合法,以违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如窃听窃录、暴力胁迫取得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真实性要求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非主观臆想或伪造,需保证证据形成过程真实,内容未被篡改。关联性方面,证据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逻辑联系,能证明股东代表诉讼中的相关主张,如公司利益受损事实、董事等人员的过错行为等。此外,股东还需证明自己符合提起代表诉讼的主体资格,如持股时间和比例等,收集的证据要能清晰反映这些情况。
当我们探讨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什么条件时,除了已知条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如果公司能够自行解决纠纷,法院一般不会干预。若股东没有按规定履行前置程序,可能会影响诉讼的提起。另外,诉讼中的赔偿归属问题也很关键,胜诉后赔偿通常归公司而非股东个人。若你对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具体操作、赔偿归属的详细规定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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