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婚前父母赠财后再买房该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婚前父母赠财后购房的权属认定需结合赠与性质、购房时间、登记情况综合判断:
一、婚前父母赠财的性质
若父母婚前赠与货币且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应认定为对己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子女婚前个人财产。
二、购房后的权属区分
1.婚前购房登记己方子女名下
用上述个人财产婚前购房且登记于己方子女名下,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形态转化,不改变权属)。
2.婚后购房登记己方子女名下
若能举证购房款完全来源于婚前父母赠与的个人财产(如转账记录、赠与协议等),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房屋仍属个人财产(财产形态转化,非共同财产)。
3.婚后购房登记双方名下
视为己方子女对配偶的赠与,房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推定双方共有,除非另有约定)。
三、关键举证要点
需保留父母赠与的书面协议、转账凭证、购房款来源流水等证据,以证明购房款与婚前个人财产的关联性,避免因举证不足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个人财产范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婚前赠与认定)、第78条(婚前财产购房权属)。
二、婚前父母赠与于的房产父母有权收回吗
婚前父母赠与的房产能否收回,需结合赠与完成状态及法定情形判断,核心依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相关规定:
一、已完成产权转移的一般情形
若房产已办理产权登记(过户至子女名下),赠与财产权利已转移,父母无权随意收回。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仅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任意撤销赠与,但过户后权利转移完成,除非符合法定撤销条件,否则不可撤销。
二、法定可撤销情形(即使已过户)
若存在《民法典》第663条规定的情形,父母可主张法定撤销权收回房产: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赠与附条件但子女未履行)。
满足上述任一情形,父母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请求返还房产。
三、未完成产权转移的情形
若房产未过户(仅口头或书面承诺赠与),父母可依据《民法典》第658条任意撤销赠与,无需理由。
结论:已过户且无违法情形时父母无权收回;存在法定撤销事由或未过户时,父母有权收回。需结合具体事实及证据判断。
三、婚前父母赠与的财产收入怎么算
婚前父母赠与财产收入的认定如下:
明确赠与对象:若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根据《民法典》规定,这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判断赠与方式:如果是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等重大财产,一般也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若是没有明确指向的赠与,比如转账等,婚后没有明确表示只给一方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保留相关证据:比如赠与合同、聊天记录表明赠与对象等,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有力证明财产归属。总之,关键在于明确赠与指向,遵循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依法定的原则来判断财产性质。
当探讨婚前父母赠财后再买房该如何认定时,除了明确房产归属认定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关注。比如若婚后夫妻双方对该房产进行了共同还贷,那么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另外,若父母赠财时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在后续发生纠纷时的处理方式也很关键。这些情况都可能影响最终的房产权益分配。如果您对婚前父母赠财买房的认定细节、后续权益分配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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