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孩子抚养权案件一般情况下不宜缺席判决,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可以。
通常,由于抚养权纠纷涉及人身关系,法院为全面了解双方实际情况,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会要求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若被告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传票后仍未到庭,也会缺席判决。
不过,法院在缺席判决时会极为谨慎。要综合现有证据,如孩子生活现状、双方经济条件等,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进行裁判,确保判决结果符合孩子利益。
二、孩子抚养权3周岁内归谁
离婚时,3周岁内子女抚养权归属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不满两周岁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抚养能力等因素。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三、孩子抚养权按不同阶段怎么分
孩子抚养权归属在不同阶段有不同判定规则。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久治不愈传染性病等法定情形的,可随父亲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老人有能力帮助照顾孩子的,可作为优先条件考虑。
八周岁以上孩子,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通常从保障孩子权益出发,结合父母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抚养权归属。
当我们探讨孩子抚养权案件能否缺席判决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缺席判决后,获得抚养权一方在实际执行中遇到对方不配合交接孩子该如何处理,以及缺席方后续若想变更抚养权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孩子抚养权问题本就复杂,涉及孩子的成长和未来,每一个细节都需要谨慎对待。若你对孩子抚养权案件缺席判决后的执行、变更等情况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让困惑困扰你。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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