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业破产终结的情形有什么
依据《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终结有以下情形:
1.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及时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这意味着企业财产已按法定顺序和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2.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若发现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应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3.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自行达成协议:经法院认可后,终结破产程序。此情形下,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债务清偿等相关协议。
4.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此时企业破产程序也会终结。
企业破产终结需由法院作出裁定,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企业破产终结后债务清偿有何法律规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终结后债务清偿遵循以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等人员的工资按照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程序终结后,企业注销登记,未得到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就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
三、企业破产终结后担保债务清偿有啥规定
企业破产终结后,担保债务清偿按以下规定处理。若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债务人破产程序终结的除外。
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若债权人已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全部债权,保证人可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按破产财产分配比例行使权利。
若保证人在破产程序中预先行使追偿权,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可就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向债务人的其他连带债务人进行追偿。
在探讨企业破产终结的情形有什么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问题。企业破产终结后,其剩余财产该如何分配是一个关键问题,一般要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税款、普通债权等。另外,企业破产终结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会受到任职限制等约束。如果您对企业破产终结后的财产分配细则、人员限制规定等还有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企业破产终结的更多情形,别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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