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假出资的股东通常能获得股权。依据《公司法》,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公司成立后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姓名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依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这意味着,只要在形式上履行了登记等程序,虚假出资股东也会被登记为股东,从而获得股权外观。不过,虚假出资股东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要求其补足出资,公司债权人也能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虚假出资股东的股权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虚假出资股东的股权原则上有效。股东取得股权,核心是其具备股东资格,而工商登记、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有股东姓名或名称,且记载于股东名册,通常就被认定具有股东资格,相应股权有效。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向已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虚假出资不直接否定股东资格和股权效力。不过,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虚假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股东权利作出合理限制。若虚假出资情节严重,经催告仍不改正,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资格。
三、虚假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虚假出资股东转让股权的效力需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若受让人不知出让人虚假出资,且符合《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规定,如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受让人可追究出让人违约责任。
若受让人明知或应知出让人虚假出资仍受让股权,股权转让合同一般也有效,但公司可要求出让人补足出资,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出让人追偿。不过,若转让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可能被认定无效。
当探讨虚假出资的股东能否获得股权时,其实还关联着其他重要问题。虚假出资的股东即便获得了股权,其后续也面临诸多法律风险。比如公司其他股东可要求虚假出资股东补足出资,若不补足可能会被限制股东权利。而且在公司对外承担债务时,虚假出资股东可能要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你对虚假出资股东的股权限制、补足出资的具体流程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有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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