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人侵权后的赔偿责任承担需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分情形认定:
一、监护人的核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18周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减轻责任;但不能免除(除非未成年人自身有财产)。
若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如压岁钱、继承财产),先以其财产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补足。
二、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造成他人损害的,推定机构存在过错,需承担责任;机构能证明已尽教育管理职责的,免责(《民法典》1199条)。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造成他人损害的,机构仅在未尽教育管理职责时承担责任(过错责任,《民法典》1200条)。
三、委托监护的特殊情形
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如亲戚、保姆),受托人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非连带责任,《民法典》1189条),监护人仍需承担主要责任。
综上,未成年人侵权的赔偿责任以监护人为主,结合未成年人财产状况、教育机构/受托人过错程度综合认定。建议根据具体场景(如在家、在校)进一步细化责任主体。
二、未成年人侵害赔偿请求权时效是多久
未成年人遭受侵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针对未成年人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这是为了保护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未成年人,避免其因认知和心理等因素,不能及时主张权利。
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若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未成年人侵权监护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未成年人侵权,监护人通常承担替代赔偿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基于监护关系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若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例如,12岁的甲损坏乙的财物,甲有个人财产,则先从其财产中赔偿,不够的部分由监护人承担。
此外,若学校等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侵权存在过错,也需承担相应责任,会减轻监护人部分责任。
在探讨未成年人侵权后赔偿责任要怎么承担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未成年人有自己的财产,应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另外,若学校等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侵权存在过错,也需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学校管理疏忽导致学生侵权,就可能要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未成年人侵权的情况多样,赔偿责任的确定也较为复杂。若你对未成年人侵权赔偿的具体计算、责任划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你理清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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