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卫生部门接医疗事故申请后如何处理
卫生部门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按以下流程处理:首先审查申请,自收到申请1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予以受理;不符合则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对于受理的,需进行调查核实。组织调查时,应听取医患双方的陈述,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若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卫生部门经调查,对属于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对于赔偿等民事争议,可根据双方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卫生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申请有哪些法律流程
卫生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申请的法律流程如下:
1.申请:医患双方任一方自知道或应知道损害起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2.受理:卫生行政部门7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需移交的,应及时移交。
3.调查:卫生行政部门有权调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必要时组织鉴定。
4.处理:鉴定为医疗事故的,依事故等级和情节,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给予行政处理;双方可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如不属医疗事故,应书面说明理由。
三、申请卫生部门处理医疗事故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申请卫生部门处理医疗事故,需要满足以下法律条件:
时间上,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形式上,需以书面形式,载明申请人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存在明确医疗争议事实,即医患双方对诊疗过程、结果等存在分歧。
该医疗争议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如涉及本辖区医疗机构。此外医疗争议未进入司法程序,若已被法院受理则卫生部门不再受理。
当我们了解了卫生部门接医疗事故申请后如何处理,还需知晓一些相关的拓展情况。比如卫生部门处理后,若患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该怎么办,其实患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另外,医疗事故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赔偿的项目、标准等都有相应规定。如果您在医疗事故处理过程中,对卫生部门处理流程、后续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应对方式以及赔偿问题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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