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恶意套现骗贷达到一定标准会被以贷款诈骗罪立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有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经济合同,使用虚假证明文件,使用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情形,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若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也会被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立案追诉。
二、何种条件下诈骗能改判为民间借贷
诈骗改判为民间借贷需符合一定条件。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民间借贷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若行为人虽有借款时的欺骗行为,但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且有还款意愿和实际行动,可能从诈骗改判民间借贷。比如,行为人借款后积极努力还款,未逃避债务,资金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等合理用途,而非挥霍或用于违法活动。同时,双方存在真实的借款合意,有借条等借款凭证,款项交付过程清晰,没有虚构根本不存在的借款事由或故意隐瞒关键事实来骗取借款,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将原本认定的诈骗改判为民间借贷。
三、何种条件下无法去争取抚养权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父母均有权主张子女抚养权,但存在以下情形时,其主张难以获得法院支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核心原则):
一、严重影响子女健康的情形
1.患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严重疾病:如艾滋病、活动性肺结核、严重精神疾病等,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4、46条)。
2.存在恶习或暴力行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或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子女,严重损害子女身心健康(《民法典》第1084条)。
1.有条件却不尽义务:如长期遗弃、忽视子女,而对方已实际承担抚养责任(《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4条)。
2.客观无法履行抚养:如被判处长期徒刑、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因工作性质(如跨国外派、高危职业)无法稳定照顾子女。
三、子女意愿优先(八周岁以上)
八周岁以上子女明确表示不愿随其生活的,法院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1084条)。
四、其他法定情形
如子女随对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明显不利;或对方无其他子女,而其已有子女等(《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6条)。
注:父母的抚养权是法定权利,但上述情形会导致法院不支持其主张,本质是“无法获得抚养权”而非“无权争取”。建议结合具体案情,提供更多细节以便精准分析。
当我们探讨何种条件下恶意套现骗贷会被立案时,除了明确立案条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一旦被立案,后续的司法程序是怎样的,嫌疑人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可能会受到怎样的刑事处罚等。同时,对于涉及恶意套现骗贷案件中的受害者,他们又该通过什么途径来挽回自己的损失。如果您对恶意套现骗贷立案后的司法流程、法律后果以及受害者维权途径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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