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前财产现金的界定是怎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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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婚前取得的财产:不动产以及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如:汽车、房产、存折、公司股份,这些财产在资料上记载有明确日期,只要早于结婚证上的日期,就无需其它证据。若没有发票则需要其它证据证明,比如合同、支付凭证、收据等,此时婚前有一定价值,它的证明效力明显比合同、收据等非官方出具的材料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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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这一操作的前提是如何界定婚前财产。可是,很多人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的相关法律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我国婚前财产现金的界定是怎么样的?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下面就让找法编辑带您了解一下婚前财产是如何界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个人婚前财产中婚前取得的财产

不动产以及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如:汽车、房产(房产证或备过案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存折、公司股份,这些财产在资料上记载有明确日期,只要早于结婚证上的日期,就无需其它证据

其它动产如珠宝、古玩、家电等,正规发票显然是最容易取得而又有力的证据。若没有发票则需要其它证据证明,比如合同、支付凭证(最好是银行转账凭据)、收据等,此时 婚前有一定价值,它的证明效力明显比合同、收据等非官方出具的材料高。

2、使用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的财产

婚前财产在婚后并非不会变化,例如:

(1)婚前的存款婚后到期了,取出来重新存入, 就变成了婚后的存款;

(2)婚前的钱在婚后买了车;

(3)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卖了;

(4)股市上不断 买卖股票、存取现金……

以上情况只要一方能证明婚后取得的财产是由婚前的财产转变而来, 仍然视为其婚前 个人财产。在以上示例中需要如下证据:

(1)旧存单复印件、取款及存款时银行所有凭据(最好存取款在同一天同一个银行同样的金额)、新存单。

(2)婚前存单、取款凭据(取款总金额大于或等于汽车价格)、汽车发票。

(3)旧房产证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收据复印件、税费缴纳凭证、存款凭据(建议当 日将全部房款存入银行)。

(4)股市问题比较复杂,最简单的办法是只取不存,这样确保在婚前开的账户内本金始终都是个人财产;如果要存入婚前财产,务必参照(1)、(3)保存证据;如果存入了,万一发生 争议就很难扯清楚了。但是,即便本金全部是个人财产,炒亏了个人承担,赚了的部分却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婚前财产主要包括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取得的财产,如果该现金有证据表明为婚前取得的,则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访问律图网,咨询婚前财产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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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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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是如何界定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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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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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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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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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往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边境界碑、界桩的行为。这里,所谓破坏行为,主要是指捣毁、盗窃、拆除、损坏、掩埋、移动位置,等等。不论采取什么方法,只要使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失去了原有的作用,都应视作破坏行为。本罪的行为对象必须是国家国境的界碑、界桩。国家边境上的界碑、界桩,是标志国家领土范围的标记,它既可以是永久性的,也可以是根据条约规定埋设的,还可以是按照历史形成的管辖范围埋设的。至于界碑、界桩的具体形式如木桩、铁桩、石碑,等等,均在所不问。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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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界碑、界桩而故意加以破坏。至于犯罪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有的是为了贪财,有的是为了泄愤,有的是为了报复私仇进行栽赃陷害等,不同的动机对成立本罪不发生影响,但是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过失破坏国家边境界桩、界碑的,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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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往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边境界碑、界桩的行为。这里,所谓破坏行为,主要是指捣毁、盗窃、拆除、损坏、掩埋、移动位置,等等。不论采取什么方法,只要使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失去了原有的作用,都应视作破坏行为。本罪的行为对象必须是国家国境的界碑、界桩。国家边境上的界碑、界桩,是标志国家领土范围的标记,它既可以是永久性的,也可以是根据条约规定埋设的,还可以是按照历史形成的管辖范围埋设的。至于界碑、界桩的具体形式如木桩、铁桩、石碑,等等,均在所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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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界碑、界桩而故意加以破坏。至于犯罪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有的是为了贪财,有的是为了泄愤,有的是为了报复私仇进行栽赃陷害等,不同的动机对成立本罪不发生影响,但是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过失破坏国家边境界桩、界碑的,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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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何为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新婚姻法条例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只要房屋是男方婚前买的,不论婚后多长时间房子都归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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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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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如果是收入的话以结婚登记的日期去界定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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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有财产,归夫妻共有所有和支配。夫妻共有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两方或一方薪水、奖金、津贴及其他薪水性收入 (二)夫妻两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两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得到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事实上获到或者已经明确能够获到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两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愿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获到的收益 (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两方事实上获到或者应当获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两方事实上获到或者应当获到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赔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有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置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置夫妻共有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置夫妻共有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有财产做重要处置决定,夫妻两方应当平等商量,获到一致意见。他人有借口相信其为夫妻两方共有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分别意或不知道为因对抗善意 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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