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待定合同如何解除
待定合同即效力待定合同。解除方式分以下情况:法定解除:若出现《民法典》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当事人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可就解除合同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解除合同。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待定合同需经追认才生效,若有追认权的人明确拒绝追认,合同自始无效,也就相当于解除。
二、待定合同解除后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对于效力待定合同解除后的法律责任界定,需分情况来看。若合同因善意相对人依法行使撤销权而解除,合同自始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若合同因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拒绝追认而解除,同样合同归于无效。此时,若相对人已为履行合同付出成本等,有过错的无权代理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行为的监护人等,要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按过错程度分担损失。总之,效力待定合同解除后,按照过错原则确定各方应负法律责任,以补偿受损方损失。
三、待定合同解除后赔偿损失的法律范围怎么定
待定合同应指效力待定合同。合同被解除后,赔偿损失范围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若因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解除合同,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所受损失,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如为订立合同支出的费用、准备履行合同所花费成本;也可能涵盖间接损失,像丧失与他人订立合同机会的损失,但间接损失需具有可预见性。
若合同因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拒绝追认而解除,使无处分权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权代理人一方有过错的,应赔偿对方信赖利益损失,以对方实际遭受损失为限,遵循合理预见规则、减轻损害规则等确定最终赔偿范围。
当我们探讨待定合同如何解除时,其实还有相关问题值得拓展。比如待定合同在解除前若一方已部分履行合同,这部分履行的财产如何处理,是返还还是折价补偿等。另外,待定合同解除是否会产生损害赔偿责任,若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需进行赔偿。待定合同的解除情况复杂,若你对上述财产处理、赔偿责任等问题有所疑惑,或是对于待定合同如何解除还有更多不明之处,别再独自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尽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