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幼儿园内幼儿受伤医药费谁担责
幼儿园内幼儿受伤,医药费担责主体分不同情形。
若幼儿是在幼儿园监管期间因幼儿园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受伤,根据《民法典》,幼儿园应承担侵权责任。比如幼儿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致幼儿受伤,此时医药费由幼儿园承担。
若幼儿是受到幼儿园内其他幼儿侵害受伤,由侵权幼儿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若没尽到管理职责,承担相应补充责任。例如一幼儿推搡另一幼儿致其受伤,推人幼儿监护人担主要赔偿责任,若幼儿园老师当时未及时制止,幼儿园也需承担部分医药费。
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幼儿受伤,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二、幼儿园内幼儿受伤精神赔偿谁来承担
幼儿园内幼儿受伤,若符合条件需支付精神赔偿,责任承担需分情况判断。一般而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可不担责。所以通常情况下,若幼儿园存在过错,精神赔偿由幼儿园承担。
若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承担后可向第三人追偿。即第三人致害时,先由第三人担责,幼儿园有过错的承担补充责任并可追偿。
三、幼儿园幼儿受伤精神赔偿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幼儿园幼儿受伤精神赔偿法律责任界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依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到人身损害,幼儿园应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可不担责。
关于精神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幼儿受伤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其监护人可主张精神赔偿。判断“严重精神损害”需结合伤害程度、对幼儿心理影响等。如造成伤残、留下严重心理阴影等,可能符合条件。
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当探讨幼儿园内幼儿受伤医药费谁担责时,除了医药费承担主体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后续幼儿因受伤导致的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该如何处理,通常这些也应由责任方承担。另外,如果幼儿受伤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影响到后续正常学习生活,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可以主张也是很多家长关心的。若您在这些关于幼儿受伤赔偿的后续问题上存在疑问,或是对医药费担责的判定还有不明确的地方,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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