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前彩礼
一般规定:彩礼通常是一方家庭基于当地习俗给予另一方家庭的财物。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婚后财产分割
原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特殊情况: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二、婚前彩礼和女方个人财产该如何算
婚前彩礼通常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按照习俗给予女方的财物。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亦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
女方个人财产包括女方婚前取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继承或受赠明确只归女方的财产等;还有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仍归女方个人所有。判断彩礼和女方个人财产,关键看财产取得时间、来源及是否基于特定目的给付等。
三、婚前彩礼和嫁妆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前彩礼和嫁妆的财产性质需区分具体情形认定:
一、婚前彩礼的性质
若彩礼于结婚登记前给付女方个人,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的规定,应认定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若彩礼给付对象为女方家庭(非女方个人),则需结合实际用途判断是否转化为家庭共有财产;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登记后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离婚时),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给付方可主张返还彩礼,但不影响已给付部分的财产属性认定。
二、婚前嫁妆的性质
1.婚前给付的嫁妆:女方父母于婚前明确赠与女方个人的财物(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属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给付的嫁妆:若父母未明确表示仅赠与女方个人,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应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核心结论:婚前直接给付女方个人的彩礼、嫁妆,均属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给付且无明确个人赠与意思的,可能转化为共同财产。具体需结合给付时间、对象、书面约定等证据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2-1063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
在探讨婚前彩礼和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做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婚前彩礼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像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登记后未共同生活等情况。而婚后财产分割中,对于一方在婚姻期间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若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那这部分就不属于共同财产。若你对婚前彩礼返还条件、婚后财产中特殊财产性质认定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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