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合同诈骗案需多方面证据。
主体身份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身份,如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确定双方在合同中的主体资格。
合同文本证据,合同是核心,要提供书面合同,证明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工程内容、价款等,判断是否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条款。
履行行为证据,包括施工记录、采购凭证、付款凭证等,看双方是否按合同履行,若犯罪嫌疑人未履行或虚假履行,可作为诈骗证据。
通讯记录证据,如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从中能发现犯罪嫌疑人欺诈意图,如虚构项目情况、编造资质等。
证人证言证据,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提供的证言,可佐证事实。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能有力证明合同诈骗事实。
二、建设工程合同怎样来约定管辖范围
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若当事人约定的管辖法院不符合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定,该约定无效。在约定管辖时,要明确具体的管辖法院名称,确保约定清晰有效,避免因约定不明导致管辖争议。
三、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管辖要怎么做
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管辖,需遵循一定规则。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协议,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中,选择其一作为管辖法院。
但约定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所以若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不符合专属管辖规定,该约定无效,应适用专属管辖。
在约定时,要确保表述准确、清晰,避免因约定不明导致管辖争议。
当探讨建设工程合同诈骗案需哪些证据时,除了直接能证明诈骗行为的关键证据外,还有一些相关联的证据也很重要。比如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资金流向凭证,它能清晰反映款项的用途和去向,对于判断是否存在资金挪用等诈骗迹象有很大帮助。另外,工程现场的实际施工情况记录,包括施工进度、质量等方面的资料,若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也可作为有力证据。若你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遭遇诈骗,或者对相关证据的收集、认定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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