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委托送达是怎样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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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直接送达即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委托送达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达的方式。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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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今社会竞争日益激烈,挣钱也十分不容易,有些人想方设法地去或得金钱不择手段,甚至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有着太多的刑事案件都是因为金钱而引起的,最终酿成悲剧,走上了不能回头的路,成为阶下囚,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委托送达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委托送达是什么

委托送达是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达的一种方式。委托送达一般是在收件人不住在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所在地,而且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所采用的送达方式。其程序是,委托送达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将委托函、送达的诉讼文件及送达回证,寄送受托的公安司法机关。受托的公安司法机关收到委托送达的诉讼文件,应当登记,并在10日内送交收件人,然后将送达回证及时寄送委托送达的公安司法机关。受委托的公安司法机关无法送达时,应当将不能送达的原因及时告知委托的公安司法机关,并将诉讼文件及送达回证退回。

二、刑事诉讼法的送达规定

直接送达

即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

如果收件人本人不在,由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收件的人员代收。

留置送达

含义: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代收人的住处或者单位;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例外:对于法院调解书的送达,不能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

如果收件人拒绝接收,则应当视为调解无效,需要进行判决。

委托送达

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达的方式。

邮寄送达

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将诉讼文书、送达回证用挂号信邮寄给收件人的送达方式。

转交送达

含义: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书交收件人所在机关、单位代收后再转给收件人的送达方式。

通常适用于军人、正在服刑的犯人和正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

综上所述,收到刑事诉讼法委托送达是必须履行的,为此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做事前应当动脑子思考,切勿冲动行事,别因为上了头做出丧尽天良的事情,这样一来再后悔也是无济于事,也必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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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域外送达方式的规定,可以采用下了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域外送达方式的规定、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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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委托送达?适用委托送达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收到刑事诉讼法委托送达是必须履行的,为此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做事前应当动脑子思考,切勿冲动行事,别因为上了头做出丧尽天良的事情,这样一来再后悔也是无济于事,也必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1、委托送达是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达的一种方式。委托送达一般是在收件人不住在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所在地,而且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所采用的送达方式。其程序是,委托送达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将委托函、送达的诉讼文件及送达回证,寄送受托的公安司法机关。受托的公安司法机关收到委托送达的诉讼文件,应当登记,并在10日内送交收件人,然后将送达回证及时寄送委托送达的公安司法机关。受委托的公安司法机关无法送达时,应当将不能送达的原因及时告知委托的公安司法机关,并将诉讼文件及送达回证退回。
2、刑事诉讼法的送达规定
(1)直接送达即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如果收件人本人不在,由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收件的人员代收。
(2)留置送达含义: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代收人的住处或者单位;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例外:对于调解书的送达,不能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如果收件人拒绝接收,则应当视为调解无效,需要进行判决。
(3)委托送达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达的方式。
(4)邮寄送达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将诉讼文书、送达回证用挂号信邮寄给收件人的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含义: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书交收件人所在机关、单位代收后再转给收件人的送达方式。通常适用于军人、正在服刑的犯人和正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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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电话委托送达法律文书是否有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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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诉讼材料无法直接送达,采用向户籍地邮寄送达被退回,那可以公告送达吗?还是要再采取委托送达才能公告送达
[律师回复] 送达人往往要多次来回奔波、,当事人拒收的。而且由法官自己去送达,有些会委托兄弟代为送达,就是找到也不愿意来,既影响了工作效力也使得当事人权利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但是由于很多当事人故意逃避送达或者有的不能提供正确的送达地址或者住址已经迁移。在直接送达时,一种是张贴公告,撕毁文书,甚至有些当事人因为不懂法律以为送的东西都是对自己不利的、邮寄送达,此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进行见证,不利于维护当事人权利,可以在回执上注明送达材料的名称,可以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进行留置送达、未成年人管教所),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不承认自己是送达人,可以减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可以方便的查到送达环节,送达成功率较高,往往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常见送达方式,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当场和法官对峙、委托送达。目前大多数送达时都首先采取此种送达方式。但是公告只能解决程序合法问题,拖的时间较长。公告有两种方式、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由监管部门转交),或者故意送到不到或者拖延送达。
2,真正能够为当事人知晓的少之又少。
3,敷衍了事,而且由邮政部门送达。在邮寄送达送达不到的情况下:
1,有的出于地方保护等原因对外地委托送达的积极性不高、直接送达、公告送达。对在外地的法律文书。4。而在有些情况下,审判员往往送达几次都送达不到。通过邮政EMS。有的基层组织或单位人员不是找不到被羁押人员送达民事诉讼法律文书是由送达的,代为送达除有以上三种送达所存在的缺陷外,可以直接送达(去,二是邮寄费用较高。而且公告时间要经过60天。对采用以上两种方法都不能送达的当事人,一种是报纸公告,由法警或者审判员自己去送达,此种方式的局限性在于一是对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要求较高。
5,在判决书中判决由败诉方支付又没有法律依据,来了也不愿意见证,当事人情绪激烈,此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
事诉讼材料无法直接送达,采用向户籍地邮寄送达被退回,那可以公告送达吗?还是要再采取委托送达才能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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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的出于地方保护等原因对外地委托送达的积极性不高、直接送达、公告送达。对在外地的法律文书。4。而在有些情况下,审判员往往送达几次都送达不到。通过邮政EMS。有的基层组织或单位人员不是找不到被羁押人员送达民事诉讼法律文书是由送达的,代为送达除有以上三种送达所存在的缺陷外,可以直接送达(去,二是邮寄费用较高。而且公告时间要经过60天。对采用以上两种方法都不能送达的当事人,一种是报纸公告,由法警或者审判员自己去送达,此种方式的局限性在于一是对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要求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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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送达规定有哪些?
民事案件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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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和一个邻居发生了纠纷,可是他们一直不解决态度特别不好,最后还直接跑了,我们只能采取法律武器维权,但是他不在家这样的话诉讼书要怎么送到他手上呢,请问诉讼法对委托送达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关于诉讼法对委托送达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参考新民事诉讼法的第八十条【委托送达和邮寄送达】
  第八十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根据本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诉讼文书原则上应当直接送达,但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存在直接送达比较困难的情形。这些情形出现后,应当如何处理?根据本条的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委托送达或者邮寄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应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一种形式。委托送达一般适用于那些受送达人不在受诉人民法院辖区内居住,或者由于受送达人的某种特殊原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情形。受诉人民法院委托送达诉讼文书时,应当把委托的事项和要求明确地告知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邮寄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诉讼文件交付邮局,邮局用挂号寄给受送达人的一种形式。邮局的挂号收据为邮寄送达的凭证,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但需要注意的是,邮寄途中的期间,不计算在送达期间之内。此外,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是因受送达人距送达人住地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而采取的一种比较简便的送达方式。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但是,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对邮寄送达作了以下几方面的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能邮寄送达:
①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③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2)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人笔录。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内容应当包括送达地址的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等内容。但当事人要求对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的内容保密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保密。当事人在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终结前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
  
(3)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4)邮政机构按照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内将回执退回人民法院。邮政机构按照当事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在五日内投送三次以上未能送达,通过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又无法告知受送达人的,应当将邮件在规定的日期内退回人民法院,并说明退回的理由。
  
(5)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受送达人本人签收。邮政机构在受送达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未能见到受送达人的,可以将邮件交给与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属代收,但代收人是同一案件中另一方当事人的除外。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应当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在签收时应当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回执上填写该证件的号码;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拒绝签收的,由邮政机构的投递员记明情况后将邮件退回人民法院。
  
(6)邮寄送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
①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
②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
③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
④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的;
⑤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
⑥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
  
(7)签收人是受送达人本人或者是受送达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签收人应当当场核对邮件内容。签收人发现邮件内容与回执上的文书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当场向邮政机构的投递员提出,由投递员在回执上记明情况后将邮件退回人民法院。签收人是受送达人办公室、收发室和值班室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与受送达人同住成年家属,受送达人发现邮件内容与回执上的文书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在收到邮件后的三日内将该邮件退回人民法院,并以书面方式说明退回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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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问一下吼,就是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要怎么写算标准写法,具有法律效力的那种?求详细说明
[律师回复] 你好,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写法示例如下:
  我公司与________公司拟投资设立___________公司,现授权___________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
  被授权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附: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盖公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授人(公司盖章,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由公司的境外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载明境内被授权人的地址、联系方式,明确授权其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可以是境外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注意:
  1.此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企业),授权人为境外投资者。
  2.被授权人可以是境外投资者、发起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自然人。
  3.授权人签字,投资者为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写明全称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亲笔签字。
  4.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被授权人为企业、有关单位的,加盖其公章;
  5.附被授权委托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其中被委托人为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其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其公章。
  6.变更被授权人应当签署新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被委托人变更名称、地址等事项也应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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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送达时间怎么规定?
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机关只有一个即人民法院,对送达人则未予明确,实践中执行送达任务的通常是案件的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或司法警察。一般来说,直接送达以送达回证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一般以邮戳为准,公告送达以公告期结束日为准。总之,送达时间是和送达方式紧密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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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后,多长时间能送达
[律师回复] 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
如果有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在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内被羁期的时间,
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中服刑,在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去服刑。
在内服刑,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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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现在是法院的被执行人,欠了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无力偿还被法院执行,法院委托扣款通知书怎么送达
[律师回复] 执行通知是给被执行人的,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一般以以下形式送达:
1、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来取
2、司法专邮邮寄送达被执行人
3、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公民个人)的住所地、暂住地、工作单位送达
4、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单位)送达,由办公室、前台等部门签收
5、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公民个人)直系亲属的住所地、暂住地、工作单位送达
6、被执行人拒不签收的可以留滞送达,法官做笔录,牌照,可张贴在住宅、单位的明显位置
7、公告
8、被执行人为其他国籍的,可通过大使馆转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法院委托扣款通知书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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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裁定书送达时间及送达规定
人民法院作度出减刑、假释知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报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道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作出假释裁定的,还应当送达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答网依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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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民事诉讼送达
[律师回复] 当前,法院为完成送达所花费的时间、人力和财力越来越多,送达程序在案件审理期限中所占比列也越来越大,留给法官对案件进行实体处理的时间越来越少,这严重影响了法院办案的速度。而日益尖锐的“案多人少”的矛盾,已成为当前制约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突出难题。法院实施送达行为时,不得不同时面对内外两大难处在外为当事人难找,在内为人员少、审限紧,正是这内外并存的两大难题,共同引发了现在送达难的突出问题。 1.因为当事人的联系地址与法院送达具有紧密联系,故建议法院在立案阶段即应要求当事人以书面方式确认详细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填写、填写错误或事后变更而不以书面方式告知法院的不利法律后果。 2.对自然人采用直接方式而将文书交由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的情况下,应在送达回证上注明该签收家属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其与受送达人的关系以及交由其签收的原因。 3.在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直接送达时,应在送达回证上注明该签收人的身份证号、工作部门、联系方式,最好加盖该法人、组织的公章或收发专用章。 4.在向受送达人的委托代理人送达时,必须严格查明该委托代人是否有签收该送达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的权限,避免向无代收授权或代收授权不明的委托代理人送达文书。 5.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应当明确受送达人或其指定的代收人的确切联系地址。在寄送之后,还应注意查收送达回证或邮件回执,不能寄出了事,视寄出为送达。 6.采用公告方式送达的,应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不能出现只要送达不能即直接公告的情况,必须是当事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的情况。并且,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报领导审批,从严把握。 7.法院应主动加强与基层组织、相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指派专人予以协调,着力构建系统、畅通的送达渠道。其中,法院应特别加强与邮政部门的沟通,及时将通过“法院专递”邮寄送达文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邮政部门反馈,促使邮政部门加强对该方面业务的管理,包括专人专管、尽快送交回执、在回执上注明实际签收人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加强业务培训等,必要时法院可参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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