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交通损害赔偿该用什么方法计算
交通损害赔偿分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两类,计算需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常规项目: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
护理费: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标准×护理时长;
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依实际票据或当地司法实践标准。
2.伤残/死亡项目:
残疾赔偿金:伤残等级×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同残疾赔偿金;
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年限×人均消费支出÷扶养人数量;
精神损害抚慰金:依伤残程度/后果酌定。
二、财产损害赔偿
车辆维修费、营运车辆停运损失、非营运车辆替代性交通费用等。
关键规则
赔偿金额需按事故责任比例划分;先由交强险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或侵权人补足。
以上为核心计算逻辑,具体需结合个案证据确定。
二、交通损害赔偿具体包含哪些范围
交通损害赔偿范围分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依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和期限计算;交通费,以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为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残疾赔偿金与残疾辅助器具费,依伤残等级等计算;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按法定标准计算。
财产损失赔偿涵盖:维修受损车辆费用、车辆所载物品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为购买与事故车辆价值相当车辆的重置费用;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车辆,因无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合理费用。
三、交通损害赔偿的判决书何时会出来
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判决书的出具时间,需依据审理程序确定。若适用简易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并出具判决书。若适用普通程序,通常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若案件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当探讨交通损害赔偿该用什么方法计算时,除了常规赔偿计算,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赔偿计算后涉及的保险理赔问题,不同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和标准有差异,如何最大化从保险获得赔偿是很多人关心的。另外,若交通损害导致受害者后续有持续治疗需求,后续治疗费用的赔偿计算也很关键。这些额外的情况在交通损害赔偿中都不可忽视。要是你对交通损害赔偿计算的细节、保险理赔以及后续治疗费用赔偿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员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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