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若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法追责超时限还能维权吗
劳动法追责超时限是否能维权需分情况。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超此时效申请仲裁,且无时效中止、中断情形,仲裁委可能不受理或驳回申请。
不过,即便仲裁时效超期,若能证明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仍可尝试向法院起诉维权。法院在审理时一般不会主动适用时效规定,若对方未以时效抗辩,劳动者仍可能获法院支持。此外,若涉及劳动报酬争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超劳动法追责时限维权方式是否合法有效
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维权,权利主张可能不受法律保护。仲裁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若超过仲裁时效,仍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过对方以超过时效抗辩,仲裁委可能驳回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情形,会驳回诉讼请求。但如果对方不以时效抗辩,仲裁委和法院仍会审理实体问题。
在探讨劳动法追责时限是如何规定的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超过追责时限后,劳动者是否就完全失去了维权途径,实际上在某些情况下仍可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另外,追责时限在不同类型的劳动纠纷中,计算起始点可能存在差异,像拖欠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起始计算就有所不同。如果您在劳动纠纷中对追责时限的具体应用、超期后的处理办法等还有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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