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厚执业积淀
李鉴春律师自2009年执业以来,已逾十年。这十年间,他承办案件累计超过1000件,如此丰富的办案经历,让他在法律实务方面积累了深厚的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他更是深耕不辍,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他的专业领域广泛,在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方面尤为专精,此类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他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另外,在职务犯罪领域,他同样表现出色,承办案件达40件,其中职务侵占占比约60%,并且熟悉贪污、受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周口地区的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张某涉嫌合同诈骗案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不起诉案中,李鉴春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辩护能力。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却未将租赁的脚手架设备用于约定工程。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张某被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介入后,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体系展开辩护。他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及调取相关材料,梳理设备租赁、使用、转移过程,还原真实情况。精准辨析张某主观意图,指出其虽未按约定使用设备,但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诈骗行为特征,否定其非法占有故意。明确刑民边界,主张本案系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民事范畴。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并附证据线索,构建有力辩护体系。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公司申诉后,市检察院维持决定。
辩护价值体现
本案充分体现了李鉴春律师的辩护价值。在刑民交叉案件中,他善于厘清法律边界,准确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犯罪。注重主观故意的证据分析与论证,在缺乏直接证据时,通过行为模式、财物去向等间接证据构建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认定。审前辩护及时有效,在审查起诉阶段系统提交意见,影响检察机关起诉决策,避免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增加当事人诉累。在申诉复查阶段保持辩护成果,不起诉决定经申诉程序仍获维持,彰显辩护意见扎实有力。此案不仅体现了他在刑民交叉案件中的专业判断能力,也凸显了审前辩护在实质化审查中的关键作用,为其他刑事辩护律师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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