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双倍工资赔付标准是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双倍工资赔付的核心要点如下:
一、适用情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赔付标准
1.计算基数:以劳动者该期间的月应得工资为基数(通常剔除加班费,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固定性收入,具体依各地裁审口径调整,如上海明确剔除加班费);
2.支付范围:已支付正常工资的,仅需补足差额部分(即再付1倍工资);
3.最长期限:自用工满1个月次日起算,至补订合同前1日或用工满1年的前1日止,最长11个月(满1年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再支付后续双倍工资)。
三、例外与时效
1.免责情形:劳动者拒绝订约且单位书面终止劳动关系的,无需支付;
2.仲裁时效:双倍工资属惩罚性赔偿,不属劳动报酬,仲裁时效为1年(自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提示:各地对工资基数的认定存在细微差异,具体需结合当地劳动仲裁/法院的实操规则。
(字数约280)
二、双倍工资赔偿需要满足什么前提
双倍工资赔偿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前提有二: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二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需注意,劳动者需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且双倍工资受仲裁时效限制,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双倍工资赔偿限制条件最新是什么
双倍工资赔偿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限制条件如下:
一是时效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是时间限制,最多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即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双倍工资。
三是特殊情况,如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及时终止劳动关系的,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当探讨双倍工资赔付标准是多少时,其实还有不少与之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是按基本工资,还是包含奖金、津贴等的应发工资。另外,双倍工资的赔付有时效限制,超过一定时间可能就无法主张。这些细节问题在实际处理双倍工资赔付时十分关键。若你在实际遇到双倍工资赔付问题,或是对相关规定不清楚,别担心,专业的法律意见能助你理清头绪。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细致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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