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国将醉驾入刑以后,许多网友都认为目前我国实行的醉驾量刑标准,可以说已经达到了一个最为严厉的时代。但是尽管如此,在我国制定醉驾入刑以后,还是有个别司机无视我国的法规,存在醉驾这种行为。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沐川派出所醉驾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一、沐川派出所醉驾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2月16日经沐川县公安局批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黄某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11日,黄某被沐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该案成为沐川县首例醉酒驾车被判处实刑的案件。
二、醉驾入刑定罪,酒后驾车严重威胁到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酒后驾车的危害表现: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态。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科学研究发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我们可以看出,沐川县派出所针对醉驾的处理结果为当事人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因此,我国制定的任何一项法规,既然已经制定了,如果被查出以后就一定会具体实施。所以大家一定不要存在侥幸的心理,最重要的是醉驾一旦酿成事故,是不可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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