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里,犯罪行为的呈现方式多种多样。有时候,一个人可能就犯了一种罪,但也有人会在一段时间内犯下多种罪行。一旦涉及多种罪行,该如何进行惩处就成了大家关注的事儿了。是把所有罪行的惩罚简单相加,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这里面就涉及到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了。那到底什么时候才需要对犯罪行为实施数罪并罚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数罪并罚的基本概念
数罪并罚指的是一个人犯了多个罪行,人民法院对其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比如张三既实施了盗窃行为,之后又进行了诈骗,那他就涉及两个罪名,可能会面临数罪并罚的情况。
二、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
当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了数罪,而且这些罪都被发现了,法院会根据法律对这些罪行分别定罪量刑,然后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比如李四在半年内,先后抢劫了三家店铺,还入室盗窃了一次。法院会先对他的抢劫罪和盗窃罪分别量刑,再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确定最终的刑期。
三、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
要是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就像王五因诈骗罪被判刑三年,在执行了一年后,又发现他之前还犯有敲诈勒索罪,这时就会对敲诈勒索罪进行判决,再和之前的诈骗罪判决合并执行,之前已执行的一年刑期会算在新判决的刑期内。
四、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
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例如赵六因盗窃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执行两年后,他在监狱里又犯了故意伤害罪。这时就会对故意伤害罪进行判决,然后将盗窃罪剩余的三年刑期和故意伤害罪的刑期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合并处理。
五、数罪并罚的特殊情况
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可能会存在更特殊的情况。比如犯罪行为存在牵连关系、吸收关系等情况。如果两个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紧密的牵连关系,可能不适用数罪并罚。就像为了实施诈骗而伪造了相关证件,伪造证件罪可能就会被诈骗罪吸收,不单独进行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的情况处理完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减刑、假释等问题。比如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符合减刑条件,那又该如何申请减刑,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减刑的幅度和条件又有什么不同。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到犯罪分子的权益和刑罚执行的公正性。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服务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更有方向,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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