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诉讼判决结果影响到了案外第三人权益的情况。比如说,甲乙两人在诉讼中,对某套房屋的归属进行了判决,但丙认为这套房屋自己也有部分权益,而这个判决却没有考虑到自己的权益。这时候,丙就可能会想要通过第三人提撤销之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很多人心里犯嘀咕,不知道打这样一场官司得花多少钱。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第三人提撤销之诉所需费用的事儿。
一、案件受理费的收取标准
第三人提撤销之诉,案件受理费的收取和案件的性质有关。如果是财产案件,一般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依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比如,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要是非财产案件,收费相对就比较固定。像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申请费的情况
除了案件受理费,还可能涉及申请费。比如,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可能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其他费用
在诉讼中,还有一些其他费用。比如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这些费用的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要是案件需要鉴定,鉴定费用也得第三人自己先垫付,最后根据判决结果来确定由谁承担。
四、费用的承担
一般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其他费用则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承担方。
打完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后续可能会面临执行的问题。要是胜诉了,对方不履行判决结果,该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呢?强制执行过程中又会遇到哪些阻碍呢?这些问题都可能让人头疼不已。这时候,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都有合法合规的执业资质,在处理各类法律问题上经验丰富。他们不会打包票,也不会做虚假承诺,能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后续可能遇到的难题,让你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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