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生活里,有时候会因为各种原因走到离婚这一步。而在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其中彩礼的归属问题更是容易引发争议。不少男方在起诉离婚时,心里都会犯嘀咕,自己之前给出去的彩礼还能不能拿回来呢?毕竟彩礼在很多情况下不是一笔小数目,对男方家庭来说也是一种经济付出。接下来就帮大家解答一下男方起诉离婚时关于拿回彩礼的相关问题。
一、法律规定何种情况可拿回彩礼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项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举个例子,小王和小李结婚后,由于工作原因一直异地,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之后小王起诉离婚并要求拿回彩礼,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有可能获得支持的。因为符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且以离婚为条件这一规定。
二、“确未共同生活”认定要点
在实践中,“确未共同生活”的认定比较复杂。一般来说,共同生活需要有共同的经济生活、互相的扶助以及共同承担家庭义务等方面。比如夫妻双方虽然在同一屋檐下居住,但各自经济独立,互不照顾,也没有共同参与家庭事务的安排,可能会被认定为“确未共同生活”。但如果只是短期分居,或者因为特殊原因(如一方生病住院等)导致暂时分开居住,法院通常不会轻易认定为符合返还彩礼的这一情形。
比如小张和小赵结婚后,小张因工作外派半年,回来后两人关系逐渐恶化最终起诉离婚,小张要求拿回彩礼,但这种短期的分居情况,法院大概率不会认定为“确未共同生活”而支持小张返还彩礼的诉求。
三、“生活困难”衡量标准
对于“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就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状况、生活成本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比如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男方家庭为了给彩礼背负了巨额债务,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甚至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难以保障,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生活困难。
例如,在一个小县城里,男方家庭为了给女方彩礼,向亲戚朋友借了很多钱,婚后男方家庭连孩子的奶粉钱都成问题,这种情况下男方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可能会考虑支持其诉求。
四、起诉拿回彩礼操作步骤
如果男方决定起诉拿回彩礼,首先要做好证据收集工作。这包括彩礼给付的凭证,比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来证明自己确实给付了彩礼以及彩礼的具体数额。然后要撰写起诉状,在起诉状中明确自己的诉求,即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并说明事实和理由。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等待法院立案受理。在庭审过程中,要积极举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
比如,男方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彩礼是通过转账方式给付的,邀请媒人出庭作证证明彩礼的给付是按照当地习俗进行的。
离婚成功后,可能还会面临女方拒不返还彩礼的情况,这时候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是申请强制执行,还是有其他办法?如果遇到女方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隐匿财产,又该怎么办?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此时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执业资质可核验的专业律师,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面临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处理流程,帮你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专业的法律人士助力,你在彩礼返还问题上就能少走弯路,避免陷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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