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履历与背景
都燕果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10年3月2日起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十余年。他是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同时担任成都精英律师团首席律师,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以及钦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其联系地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A座1203室,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3989。他的专业领域跨度较大,涵盖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以及公司综合治理,处理过数百起重大疑难案件。
丰富的案件经验
都燕果律师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案件400余件,其中民商事诉讼案件200余件,刑事辩护案件亦有200余件。在民商事案件中,他尤为专精于重大合同纠纷与公司法律事务,占比约50%。例如李某与马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廖某某与刘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宋某与胡某所有权确认纠纷案、四川省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与徐某等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等。在刑事辩护方面,他擅长处理各类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案件,典型案件包括刘某寻衅滋事罪案、高某甲妨害公务罪案、徐某等职务侵占罪案、田某等故意伤害罪案。此外,在行政诉讼及其他领域,他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赔偿,并且熟悉执行异议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科学的团队管理
都燕果律师所在的团队实行科学管理及集体讨论制度。他注重团队协作与专业分工,凭借这种方式,确保为每一个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实现客户利益的最大化。在面对复杂案件时,团队成员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通过集体研讨,为案件制定出最优的解决方案。这种团队协作模式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提升了案件的处理质量。
在2023年2月7日凌晨,当事人都X在简阳市某烧x店就餐时,因经济纠纷与邻桌人员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在冲突中,都X使用随身携带的啤酒瓶开瓶器将被害人李X面部刺伤,经司法鉴定,李X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都X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主动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且在案件审理前,都X已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公诉机关指控都X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指出都X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不过,公诉机关认可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都燕果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在充分阅卷、会见当事人的基础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基本事实不持异议。但在量刑环节,他向法庭系统阐述了从宽处罚情节。首先,都X具有明显的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其次,都X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诚恳;最后,都X及其家属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获得其真诚谅解,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降低了社会危害性。都律师恳请法庭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上述情节,对都X从轻处罚。
本案是一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当事人都X虽有法定的累犯从重处罚情节,犯罪后果也达到轻伤二级,但经过都燕果律师的专业工作,法庭全面采纳了辩护意见,重点关注了都X“自首”、“认罪认罚”及“赔偿谅解”这三个重要的从宽情节。最终,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幅度内,判处都X有期徒刑六个月,该刑期充分考虑并体现了从宽政策,是对辩护工作成效的肯定。本案的判决实现了惩罚犯罪与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平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专业理念与荣誉
都燕果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和“精益求精”的执业态度。他承诺“只要接受委托,必将穷尽一切合法手段,以无限的勤奋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他还坚持“专业高效、诚信致远”的理念,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其执业生涯中,都燕果律师获得了众多荣誉。2014年获中国“十大网律”、“好评律师”称号;2017年入选《向公正致敬—80位公平正义使者访谈录》丛书;2018年被评选为《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2020年成为中国影视行业“法律专家人才库”成员。此外,他还拥有投资项目分析师、中国影视行业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移投行家族办公室高级研究员等专业能力证书。
都燕果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科学的团队管理以及良好的执业理念和众多荣誉,在成都地区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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