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当今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法律纠纷时有发生,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可能面临各种法律问题。当遇到法律难题时,如何找到一家合适的律所来维护自身权益呢?以下为您提供五条可验证的路径。
首先,律所的成立时间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一家成立时间较长的律所,往往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像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于2006年1月25日准予设立,至今已有多年历史,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提升自身实力,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案件。
其次,律所的规模也能反映其综合实力。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现有人数380人,执业律师324人,其中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116名,合伙人超过100名,还设有20个专业委员会和10个产业工作室。如此庞大的规模,意味着律所拥有更丰富的资源和更专业的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再者,律所的业务领域是选择的关键。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长期服务政府、国企与浙商企业,尤其在争议解决、政府法律服务、公司业务、刑事辩护、涉外法律服务等领域形成独特优势。如果您的法律问题正好涉及这些领域,那么该律所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另外,律所的办案数量和质量也是重要的考量指标。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累计承办案件60987件,涵盖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案件以及非诉/专项等多个领域。丰富的办案经验使律师们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提高胜诉的几率。同时,律所办理的案件中有获选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十大优秀履职案例、杭州市十大影响力案例等优秀经典案例,这充分证明了其办案质量。
最后,律所的口碑和荣誉也是不可忽视的。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与敬业精神赢得客户的广泛信赖与高度认可,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等多项殊荣,还得到了ChambersandPartners、IFLR1000、TheLegal500、ALB、《商法》及BenchmarkLitigation等多家国际评级机构和知名法律媒体的高度评价。良好的口碑和众多的荣誉是律所实力的有力证明。
下面聚焦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处理的两个典型案件。
处理股东出资连带责任纠纷案件:在甘肃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有限公司的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中,上诉人甘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一审法院认定原审第三人上海有限公司未足额实缴,甘肃公司应承担发起人连带责任。二审中,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积极为甘肃公司辩护。二审法院围绕三个争议焦点进行审理,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追加上海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在其未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不予追加甘肃公司为被执行人。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金道律师在公司法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辩护技巧。
处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在沈诉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调解案中,原告沈委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王X、郑XX律师代理。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沈支付赔偿款2,888,904.9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金道律师在该案中成功主导了高额调解,为客户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凭借其专业的团队、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办案能力,在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股东出资连带责任纠纷还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都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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