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于欣律师本科毕业于新疆大学,后在西北政法大学深造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23年起,他开始在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65xxxxxxxx672614。尽管执业年限不长,但他已累计承办案件超过400件,展现出了较强的实务能力。他深度参与鲁岳三川、红多多、博湖苇业等企业破产案件,熟悉债权人会议、资产处置等全流程,在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刑事辩护成果
在库尔勒市的一起诈骗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何XX明知曾XX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于欣律师作为何XX的辩护律师,注重证据链审查与程序合法性辩护。他发现何XX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等量刑情节。最终,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何XX不起诉。这一案件的成功办理,体现了于欣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在申请人XX诉被申请人XX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XXXX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中,申请人XX称于2023年3月4日到被申请人处上班,4月2X日下班时因交通事故受伤,请求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于欣律师作为第三人XXXX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参与仲裁。被申请人称与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受伤未提供劳动,不应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也无需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第三人也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合同,不应支付双倍工资,且申请人并非第三人员工。最终,仲裁委根据相关规定,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于欣律师在这起案件中,通过有效的代理,维护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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