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解正军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自2019年起开始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156364,现任职于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是一名专职律师。其服务地区主要为四川凉山,律所联系地址位于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民商事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擅长业务领域
解正军深耕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在这些领域中,他尤为专精于债权债务案件,此类案件占其承办案件总数的约20%。同时,在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他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工伤赔偿领域,他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工伤待遇赔偿,占工伤赔偿类案件的约15%,并且熟悉工伤认定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工伤赔偿典型案例
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记录以及四川省会东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中,有一起解正军代理的典型工伤赔偿案件。原告是兰州某某大型吊装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申某某担任董事长,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四川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吴XX。被告是巫XX,委托诉讼代理人为解正军。
案件基本事实如下:2021年3月3日,被告巫XX到原告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从事地面杂工。2021年6月13日,被告在工作中受伤,此后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6月29日,被告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
原告诉讼请求为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原告无须支付被告工伤待遇133,706.55元,并要求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被告答辩意见指出,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生效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应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原告应依法支付工伤待遇,请求维持仲裁裁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焦点集中在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工伤待遇具体金额以及仲裁与诉讼程序衔接问题。关于劳动关系,生效判决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原告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劳动关系终止时间,结合被告治疗情况及双方未再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事实,法院认定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在工伤待遇金额方面,法院核算各项费用总计为152,499.55元,但因被告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应视为认可仲裁结果,故原告支付金额以仲裁裁决的133,706.55元为限。关于程序衔接,因原告起诉,仲裁裁决未生效,但法院审理以仲裁请求和诉讼请求为限。
最终判决结果为: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解除;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被告支付工伤待遇赔偿款133,706.55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
执业理念贯彻
解正军秉持以客户权益为中心的执业理念,专注细节,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力求通过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在上述工伤赔偿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案件焦点,为被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成功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他的执业理念。他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其他擅长领域的案件处理中,同样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随着执业经验的不断积累,解正军将继续在民商事法律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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