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深厚
李丹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教育背景。2001年至2005年,她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在北大学习期间,她系统研习了民商法、婚姻法、建筑与房地产法等核心课程,为日后的法律执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功底。之后,她还在西北政法大学进行在职研究生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执业履历丰富
2008年,李丹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正式开启了专职律师生涯。她曾任职于北京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并且成为律所合伙人。在此期间,她深耕跨区域民商事案件代理,积累了丰富的高端法律服务经验。2016年至今,她加入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团队负责人、副主任等职。在汇恒律所,她主导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在聚焦漯河本地及周边区域法律服务的同时,也兼具全国视野与本土深耕的优势。
专注重点领域
李丹律师核心专注于三大领域。在婚姻家事纠纷方面,涵盖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抚养权争议、婚前协议拟定等业务。而且她还融合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能够实现法律疏导与心理干预双重服务。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她熟悉建筑行业全流程法律风险防控,能处理工程合同审查、工程款追讨、质量争议、招投标合规等问题。对于民商事疑难案件,像重大合同纠纷、企业借贷、股权争议、再审申诉等,她也擅长破解其中复杂的法律关系与证据困境。
实战成果丰硕
执业以来,李丹律师累计办理案件超800起,为当事人挽回/避免经济损失超3亿元。她成功代理李某某1700万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经过努力再审改判为300万,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某建设工程再审案中,她主导案件审理过程,成功推翻原审判决,为客户减损1700万元。另外,她处理复杂婚姻家事案件2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80%,获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社会任职多元
李丹律师不仅在法律业务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她是召陵区政协委员,漯河市首位婚姻家庭指导师。同时,她具备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她秉持“专业、务实、诚信”执业理念,兼顾法律刚性与服务温度,获得了行业与客户的双重认可。
代理不当得利案
在张X与李X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李丹律师作为原告张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原告张X与第三人王X是合法夫妻,张X诉称被告李X明知王X有配偶,仍与其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王X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其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李X,包括转账款项及购置车辆等,要求李X返还相关财物并作出赔偿,第三人赵X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李X则辩称源汇区法院无管辖权,双方经济往来是正常借款还款,车辆系其父赵X购买,不构成不当得利。第三人王X也称与李X关系正常,第三人赵X辩称车辆是其个人贷款购买,请求驳回对其的诉请。
庭审充分举证
案件受理后,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围绕管辖权、是否存在不正当关系、款项性质、车辆归属等争议焦点提交证据。原告方提供了转账记录、对话录音等证据,被告及第三人提交了转账凭证、车辆贷款偿还证据等,法院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审查核实并以此认定案件事实。
法院公正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张X56608.35元,驳回原告张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4元,由被告李X承担642元,原告张X承担342元。就判决理由而言,法院经审查依法对本案行使管辖权,未支持被告关于管辖权的异议。根据原告提供的对话录音,认定王X与李X系情人关系,违背公序良俗。王X在婚姻存续期间向李X的转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处分行为不正当,李X取得该款项无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经核算应返还双方相互转账差额。而涉案车辆登记在第三人赵X名下,且赵X提供了偿还贷款的证据,所以不支持原告要求返还车辆及过户的诉请。同时,因本案系不当得利纠纷,精神损害赔偿及赔礼道歉与本案非同一法律关系,不予一并审理。通过这起案件,再次展现了李丹律师在处理相关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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