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耕刑事领域
尹艳华律师2012年起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她兼具法学与文学双学士学位,获评滨城区优秀律师,担任滨州市律师协会代表、理事等多个职务,还是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执业期间,她带领团队办理数百起各类刑事案件,涵盖职务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经济犯罪等全品类刑事领域,既处理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督办等重大疑难案件,也用心代理普通民生小案。
陈某某案取保不起诉
在陈某某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中,陈某涉案金额700多万,在十几个涉案嫌疑人中排名第二。家属委托尹艳华律师后,律师会见并出具侦查阶段法律意见,取保申请未被批准。在公安提请批捕后,律师申请不予批捕,第37天陈某成功取保。案件移交审查起诉后历经两次退补,律师抓住各嫌疑人之间供述的矛盾之处,出具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经反复沟通和听证会争取,最终检方对陈某存疑不起诉。
赵某某案罪名变更
赵某某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中,赵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出具涉嫌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意见,赵某拒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尹艳华律师认为赵某不构成诈骗罪,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开庭前,公诉人变更起诉为帮信罪,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赵某构成帮信罪,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某某案精准辩护
被告人刘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其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6722.46万元,个人非法获利263.9886万元。尹艳华律师接受委托后,确定精确化犯罪数额、明确从犯地位并争取最大程度从宽处罚的辩护策略。在庭审中,律师指出审计报告及起诉书指控金额计算不精确,厘清违法所得范围,强调从犯地位及罪轻情节,还曾提出本案应属单位犯罪。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最终判决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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