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元执业背景
丁婷律师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拥有丰富的执业经历。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行政执法经验,这让她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自2023年开始律师执业,已处理百余件案件,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目前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还曾担任哈巴河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所属成员,处理破产事务。
企业破产抗辩
在哈巴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某矿业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19年7月14日被裁定受理破产清算。2022年5月12日,原告阿XX以恢复原状纠纷为由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草原使用补偿费77152.4元,拆除建筑并恢复植被。丁婷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把握破产程序核心规则。她发现原告在申报债权后又提起个别清偿诉讼,违反了《企业破产法》“公平受偿”原则。律师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构建抗辩体系,程序上强调个别清偿诉讼违法,实体上对原告主张的补偿费等提出异议。最终,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保障了破产企业及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薛XX、被告冉某某与第三人邵某某自2019年起合伙经营,但未签订书面协议。2025年1月,薛XX以合伙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冉某某,要求分割2685吨玉米对应的款项。丁婷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精准定位争议核心。他们指出原告未完成举证责任,其主张缺乏事实依据,且存在滥用诉权嫌疑,因为原告前后主张相互矛盾。同时,强调合伙未清算,原告主张分割财产于法无据。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避免了被告承担不当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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