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的经济和民事交往中,我们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做出各类民事行为。有时候,由于一些特殊的情况,我们可能会希望取消之前的某个决定或者行为。比如,有人在被欺诈的情况下签了合同,事后清醒过来就想反悔;还有人因为重大误解做了交易,后来发现自己吃了大亏,也想改变现状。这时候,撤销权就可能派上用场了。那撤销权到底可以在哪些范围内适用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比如,老张以为自己买的是珍贵的老坑翡翠,结果后来发现是普通的新坑翡翠,这就是对标的物质量产生了重大误解。根据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要行使这个撤销权,当事人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并且要准备好能证明自己存在重大误解的证据,像交易时的说明资料、鉴定报告等。
二、一方欺诈的情况
如果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比如,小李卖二手车给小王,故意隐瞒车子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事实,小王基于错误认识买了车,这就属于欺诈。受欺诈方要行使撤销权,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行为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在取证方面,要收集好能证明欺诈行为存在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要是欺诈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这种合同是无效的,而不仅仅是可撤销了。
三、第三人欺诈的情形
当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也有权请求撤销。例如,中介为了促成房屋买卖,欺骗买家说房子周边会建大型商场,卖家知道中介的这种欺诈行为却不制止。买家在知道真相后,就可以行使撤销权。受欺诈方同样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并且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像中介的宣传资料、与卖家的沟通记录等。
四、胁迫情况下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比如,小孙威胁小赵,不签这份合作协议就曝光他的隐私,小赵无奈签了协议。小赵要行使撤销权,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在取证上,要收集能证明存在胁迫行为的证据,比如威胁的短信、录音等。
五、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比如,在地震灾区,商家大幅提高救灾物资的价格,卖给急需的灾民,这就显失公平。受损害方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并且要提供交易时双方情况、市场价格等相关证据来证明显失公平的存在。
在了解了撤销权的适用范围后,后续可能会面临如何正确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行使后财产如何返还、损失如何赔偿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稍有不慎就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撤销权行使的流程,为你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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