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深厚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这所法学界的知名学府为他奠定了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在学术氛围浓厚的环境中,他系统学习了各类法律知识,尤其对刑事法律有深入研究。这种专业的学术背景使他在后续的刑事辩护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内涵和适用范围,为案件的辩护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执业经验丰富
自2009年开始执业,陈晓伟律师已经在刑事法律领域耕耘多年。截止至今,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多达453件,且均为刑事类型案件。多年的刑事辩护实践,让他积累了应对各种复杂刑事案件的能力。无论是犯罪事实简单的案件,还是涉及众多法律关系和复杂证据的大案要案,他都能冷静分析,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他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升自己的辩护技巧和专业水平。
担任多项职务
陈晓伟律师在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多个重要职务,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此外,他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并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律所内部的重要地位和影响力,也反映了他在行业内得到的广泛认可。他凭借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律所的发展和行业的进步贡献力量。
获多项荣誉
在2015-2024年期间,陈晓伟律师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一荣誉的获得是对他多年来在刑事辩护工作中卓越表现的高度肯定。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能够连续九年获得该荣誉,表明他始终保持着高水平的专业素养和优秀的案件处理能力。他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精湛的辩护技巧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同行的尊重。
媒体形象良好
陈晓伟律师在媒体领域也有一定的影响力。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通过媒体的传播,他不仅能够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也提升了自己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媒体的聚光灯下,他始终保持专业、客观的态度,为公众提供准确的法律解读和建议。
发表学术文章
陈晓伟律师不仅在实务中表现出色,还注重学术研究和经验总结。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通过撰写学术文章,他将自己在实际案件中的经验和思考进行系统整理,与同行进行交流和分享。这不仅有助于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也为刑事法律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务发展做出了贡献。
非法集资案辩护
在“非法集资百亿元,经过辩护,从轻处罚”一案中,2012年3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务,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开庭审理前,他提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虽然法院未采纳自首和立功的辩护意见,但鉴于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在“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损失数额特别巨大”一案中,2018年13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重点了解行XX所做事情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检察院阶段阅卷后,提出行XX系从犯,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认定行XX等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XX作为公司CEO应承担全部数额刑事责任,虽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判处无期徒刑。
寻衅滋事案成功
在“酒后划车、寻衅滋事罪,检察院不起诉”一案中,2023年7月3日晚上,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会见张X,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促使张X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辩护人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张X主观恶性极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挽回等方面进行阐述。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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