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尤其是夫妻两人还带着孩子。有的家庭因为各种矛盾冲突,感觉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双方也都同意离婚,但是不知道怎么快速办理相关手续。毕竟,拖着不处理可能会影响彼此开启新的生活,还可能对孩子的心理产生不良影响。那么,带孩子的夫妻双方同意离婚,怎么能快速完成整个流程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介绍。
一、协商确定离婚相关事宜
双方同意离婚后,要先坐下来好好协商孩子的抚养问题,比如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抚养费,抚养费要给多久,还有探视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在财产分割上,也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共同财产该怎么分配。
比如,夫妻二人婚后买的房子,双方可以商量是一方拿房,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还是把房子卖了,两人分卖房款。另外,夫妻之间要是有共同债务,也得商量好怎么偿还。只有这些都谈妥了,达成一致意见,才能为后续的离婚程序做好准备。
二、准备离婚所需材料
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一些材料,包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比如,在离婚协议书中可以明确写着:“男方和女方自愿离婚,婚生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一千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夫妻共同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在离婚后一个月内补偿男方二十万元。夫妻共同债务五万元,双方各承担一半。”
三、申请离婚登记
准备好材料后,双方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然后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看看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四、冷静期及后续程序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为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如果冷静期内双方都没反悔,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手续办完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或者在探视孩子时发生纠纷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影响自己和孩子的生活。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有很多经验丰富的律师,他们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打包票、不做虚假承诺、不夸大效果,能够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处理离婚后续事项时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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