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院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后,有时候会出现一种情况,就是有第三方觉得这些法律文书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两个人在打官司,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协议内容涉及到的财产其实有第三人的份额,可第三人却完全不知情。这时候第三人就有了一个维权途径,也就是第三人撤销之诉。可很多人不知道,提起这个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到底在多长时间内立案有效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时间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这里的六个月是一个除斥期间,也就是没有中断、中止的情况,一旦超过这个时间,法院就不会受理了。举个例子,老张发现自己的朋友老王和老李的调解书损害了自己的权益,从老张知道这件事开始算,他必须在六个月内去法院立案,要是超过了,就没办法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来维权了。
二、“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判断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知道很好理解,就是第三人明确知晓了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权益的事实。而应当知道则是根据一般人的认知能力和客观情况来判断,第三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应该能够知晓。比如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在当地进行了公告,第三人居住在当地且有获取公告信息的可能,就可以认定为应当知道。假设一个小区的业主之间有关于公共区域使用的纠纷,法院判决结果在小区公告栏进行了公示,有位业主虽然没看到公告,但按照常理他有机会看到,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应当知道。
三、立案所需材料
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些材料。首先是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其次,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是第三人且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材料,比如相关的合同、产权证明等。还是以老张为例,他要起诉的话,就得准备好能证明自己对相关财产有权益的合同,以及老王和老李的调解书等材料。
四、立案流程要点
第三人准备好材料后,要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交。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果符合,就会予以立案;如果不符合,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者直接裁定不予受理。在这个过程中,第三人要积极配合法院的要求,及时补充材料。比如法院要求老张补充一些关于财产来源的证明,老张就得尽快去准备,不然可能影响立案。
第三人撤销之诉立案后,后续还会面临很多问题,比如法院会怎么审理,审理过程中第三人需要注意什么,要是判决结果不满意又该怎么办。这些问题都比较复杂,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最终的维权效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