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监护权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季文梅律师
季文梅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7万人
专家导读 关于离婚孩子监护权问题,应该说是作为父母亲的共同责任,在一般情况下,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应该拥有监护权,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夫妻各方的身体状况、道德品行、经济能力、生活环境、与孩子的感情以及孩子的性情、人格和自身意愿等,综合判定监护权的最终归属。

离婚孩子监护权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时,容易产生纠纷的焦点往往集中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渠道由法院审理判决了,但是大多数人对于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归属则不够关心和了解,那么,离婚孩子监护权问题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什么是孩子监护权?

什么是孩子监护权?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二、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

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通过下面几个问题,大家会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问题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

1、夫妻离婚以后,孩子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或母亲吗?

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归给父亲或母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

2、一方的收入比对方多,就一定会获得孩子监护权吗?

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子女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子女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3、孩子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就看不到孩子了吗?

孩子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子女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孩子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4、如果一方得到孩子监护权,对方就不用负担子女生活费用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直到子女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主张,这称为给付抚养费的诉讼。由法院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法院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5、孩子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孩子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子女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子女,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如果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害其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未成年人的近亲属等有关单位或者有关人员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总之,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依法审查当事人的监护资格和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监护能力,最终对“孩子监护权归谁”做出判决。

综上所述,关于离婚孩子监护权问题,应该说是作为父母亲的共同责任,在一般情况下,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应该拥有监护权,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夫妻各方的身体状况、道德品行、经济能力、生活环境、与孩子的感情以及孩子的性情、人格和自身意愿等,综合判定监护权的最终归属。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7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7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孩子监护权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2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3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6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1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8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7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2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6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7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1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6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8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1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5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再婚后孩子监护人的问题怎么解决?
《民法典》规定,父母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监护权不因离婚而发生变化,发生的是抚养权。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10w+浏览
邻居是一个孤寡老人,一直没有人来监管,但是现在邻居经常生病,需要找一个监护人,但是不知道范围是怎么样的,所以请问一下有关于意定监护的监护人范围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可以得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也就是说父亲和母亲同时拥有监护权。因此法定监护人可以是多人。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297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后监护权的问题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时,容易产生纠纷的焦点往往集中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渠道由审理判决了,但是大多数人对于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归属则不够关心和了解,那么,离婚孩子监护权问题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什么是孩子监护权什么是孩子监护权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二、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通过下面几个问题,大家会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问题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
1、夫妻离婚以后,孩子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或母亲吗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归给父亲或母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
2、一方的收入比对方多,就一定会获得孩子监护权吗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子女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子女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3、孩子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就看不到孩子了吗孩子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子女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来处理。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孩子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4、如果一方得到孩子监护权,对方就不用负担子女生活费用吗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直到子女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诉讼的方式主张,这称为给付抚养费的诉讼。由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5、孩子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孩子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子女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子女,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如果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害其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未成年人的近亲属等有关单位或者有关人员都可以向人民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总之,在离婚案件中,会依法审查当事人的监护资格和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监护能力,最终对“孩子监护权归谁”做出判决。综上所述,关于离婚孩子监护权问题,应该说是作为父母亲的共同责任,在一般情况下,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应该拥有监护权,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夫妻各方的身体状况、道德品行、经济能力、生活环境、与孩子的感情以及孩子的性情、人格和自身意愿等,综合判定监护权的最终归属。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孩子监护权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孩子监护权问题是怎样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7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孩子抚养权问题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孩子的监护权问题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时,容易产生纠纷的焦点往往集中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渠道由审理判决了,但是大多数人对于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归属则不够关心和了解,那么,离婚孩子监护权问题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什么是孩子监护权什么是孩子监护权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二、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通过下面几个问题,大家会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问题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
1、夫妻离婚以后,孩子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或母亲吗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归给父亲或母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
2、一方的收入比对方多,就一定会获得孩子监护权吗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子女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子女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3、孩子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就看不到孩子了吗孩子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子女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来处理。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孩子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4、如果一方得到孩子监护权,对方就不用负担子女生活费用吗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直到子女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诉讼的方式主张,这称为给付抚养费的诉讼。由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5、孩子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孩子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子女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子女,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如果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害其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未成年人的近亲属等有关单位或者有关人员都可以向人民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总之,在离婚案件中,会依法审查当事人的监护资格和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监护能力,最终对“孩子监护权归谁”做出判决。综上所述,关于离婚孩子监护权问题,应该说是作为父母亲的共同责任,在一般情况下,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应该拥有监护权,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夫妻各方的身体状况、道德品行、经济能力、生活环境、与孩子的感情以及孩子的性情、人格和自身意愿等,综合判定监护权的最终归属。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非婚生子女的监护问题有什么规定
规定了监护人的确定方式和权力。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不能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具有平等的继承权。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7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被监护人遗产问题监护人可以继承吗?
被监护人的遗产继承问题,如果被监护人之前有订立遗嘱,当中分配了监护人的继承份额,那么可按遗嘱上的内容进行安排,监护人可以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就要看监护人是不是在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之内,然后根据所属的继承人第一第二顺序进行分配和继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意定监护合同的登记问题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意定监护合同怎么进行登记 所谓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在本人具有完全的意思能力时,依自己的意愿选任监护人,并与之订立委托监护合同,由本人将自己的监护事务的全部或部分医疗、护理、雇用、消费、住房等委任与受任人(监护人),并授予其必要的代理权限,以此为内容订立的合同,为委任监护合同。是在本人因年老、精神障碍、智力障碍或其他意思能力衰退或丧失的事由发生后,受托监护人(代理人)依照合同约定代理监护事务,并由选任监督人对委任监护人予以监督,委任监护合同生效的制度。[23]意定监护制度,其框架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作为意定监护制度核心的委托监护合同;二是以该合同为基础,为防止意定监护人权限滥用而加设的公权力担保,即由选任监督人的公力监督制度。这一制度设计的目的在于,一是,以委托监护合同最大限度确保合同当事人自治(本人的自我决定);二是,配以必要的公力干预,以达到援助和保护本人的目的。此项制度不论是理念上还是技术上,都是对民法前所未有的新突破。 二、意定监护合同的订立 首先由当事人订立委托监护合同。即希望将来利用意定监护之人,与愿意担任意定监护人的人之间,预先在公证机关或登记意定监护合同。此时,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委托人为本人的情况)必须具备必要的缔约能力。意定监护合同书必须同时依照法定格式做成法律文书(日本《任意监护法》第3条)。在缔约时,原则上本人和意定监护受托人双方都必须在场。以公证人与本人当面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据此,公证人或可以发挥对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能力的有无进行确认并担保的机能。 三、意定监护合同的登记 负责做成公证证书的公证处或等机构登记的意定监护合同,必须向监护登记机关(日本《监护登记法》2条)进行登记(日本《公证人法》57条2项)。通过登记,对意定监护合同予以公示以兼顾交易安全。 四、定监护监督人的选任 意定监护合同订立且登记之后,本人“由于年龄、智力或精神上的障碍而陷入意思能力不充分的状态”时,一定范围的申请权人向申请选任监督人。但是,除本人自己申请的或者本人已经不能为意思表示的除外,该申请以本人的同意为必要。 意定监护监督人被选任之时,意定监护合同生效,基于该合同而产生的代理权也同时生效。从此以后,意定监护受托人作为意定监护人,在意定监护监督人的监督之下,履行合同义务和法定附随义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离婚孩子监护权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