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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领域,不少企业对法律风险认知不足,常陷入工程款纠纷、停工损失赔偿等困境。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的鲁世超律师提醒企业,重视法律风险防控至关重要。
证据梳理与风险识别
在上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中,实际施工人主张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企业面临巨大赔偿压力。鲁世超律师接手案件后,对大量证据进行梳理。他从繁琐的证据中挑选出对企业有利的证据,如采购、运输、签收等凭证,为企业主张已支付的钢材款、商砼款、木方款等应从欠付工程款中扣除提供了有力支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的证据能成为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
再审维权与损失减控
一审和二审判决对企业不利,鲁世超律师通过再审途径为企业争取权益。第一次再审,法院将原判令委托人承担的停工损失1000万元改判为80万元。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认定,经鲁世超律师代理省高院提审此案,最终将该款项予以抵扣。整个过程中,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据理力争,为企业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已付材料款。
企业在建设工程中,应提前做好风险防控。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工程款结算方式、停工损失认定标准等条款,避免模糊不清引发纠纷。遇到纠纷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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