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里,大家可能都听说过精神损害赔偿这个词,但很多人并不清楚到底哪些情况能获得法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有时候,人们遭遇了一些让自己精神上痛苦不堪的事情,却不知道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比如,有人的名誉被恶意诋毁,导致自己整日郁郁寡欢,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极大影响;还有人在购买商品时,因为商家的欺诈行为,不仅遭受了经济损失,精神上也承受了巨大压力。这些情况到底属不属于法定精神损害赔偿范畴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侵害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比如,甲故意在公众场合恶意辱骂乙,损害了乙的名誉权,导致乙精神上遭受极大痛苦,整日情绪低落,影响了正常生活和工作。这种情况下,乙就可以向法院请求甲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在取证方面,乙要保留好甲辱骂自己的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的录音、录像,或者有证人的话可以让证人出具证言。
二、侵害身份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会依法予以受理。例如,丙和丁离婚后,孩子由丙抚养,但丁却在未经丙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孩子带走藏匿起来,使得丙和孩子长时间不能相见,严重影响了亲子关系,给丙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丙就有权要求丁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丙需要准备好能证明自己是孩子监护人的相关材料,如户口本等,以及丁私自带走孩子的证据,像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
三、侵害死者人格利益的精神损害赔偿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比如,戊在网络上恶意诋毁已经去世的己,说一些毫无根据的坏话,导致己的近亲属精神上受到伤害。己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起诉戊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近亲属要收集好戊诋毁己的网络截图等相关证据。
四、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的精神损害赔偿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会予以受理。例如,庚有一张祖传的全家福照片,这张照片对庚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纪念意义。辛在保管这张照片时,因重大过失导致照片被烧毁,无法恢复。这对庚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庚可以要求辛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庚要证明这张照片对自己具有人格象征意义,比如可以提供一些相关的家族故事、长辈的讲述等,同时要保留好照片曾经存在的证据,如照片的底片、其他副本等。
五、违约之诉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在一些特殊的合同中,如果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精神损害,也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婚庆公司与客户签订了婚礼服务合同,但在婚礼当天,婚庆公司因重大失误导致婚礼现场混乱不堪,录像资料也丢失,给新人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新人可以在违约之诉中要求婚庆公司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新人需要收集好与婚庆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费用的凭证,以及能证明婚礼现场混乱和录像丢失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
当确定自己的情况属于法定精神损害赔偿范畴后,后续还可能面临赔偿金额如何确定、对方不履行赔偿义务怎么办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告诉你如何应对对方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等,让你在精神损害赔偿的维权之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