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7-22
浏览10w+
季文梅律师
季文梅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7万人
专家导读 监视居住是公安机关常用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对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认定,要从几个方面出发,要科学的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并且看抚养人是否尽到了抚养义务。只有那些十四周岁以下、或者八十周岁以上,生活方面存在严重困难的,才可以认为是生活不能自理。
如何对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认定?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对于怀有身孕、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像患有严重疾病比较好理解,监视居住也是为了确保其得到有效的治疗,体现的是法律的人道。那么,如何对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认定?下面我们一起跟随小编了解下。

一、对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如何认定?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被扶养人不利的,不宜认定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如恶性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暴力犯罪,强奸、猥亵类犯罪,聚众淫乱、传播淫秽物品等有伤风化的犯罪,遗弃、虐待家人的犯罪,等等。因为此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重,对被扶养人的人身威胁较大,如果适用《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对其适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反而会将被扶养人置于更危险的境地,与立法精神相悖。

2、不是处于第一顺位的亲属,自愿扶养生活不能自理的其他亲属,已经形成了稳定的抚养、赡养关系的,说明行为人本性善良,愿意付出心血去照顾亲人。如果这样的人涉嫌犯罪,只要其所涉嫌的犯罪种类不属于上述几类对被扶养人不利的范围,可以认定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3、科学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比如,14周岁以下、80周岁以上生活技能较弱的人,患有严重疾病、卧床不起的人,精神失常者、智力有严重缺陷的人等。而那些有自主生活能力的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60周岁以上的能够独自生活的老人,不宜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的人”。

4、要考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往是否尽到了扶养义务。可以采用类似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的方法,通过实地访问被扶养人及其邻居或者委托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调查等方式,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贯表现、工作态度、收入来源,对被扶养人照顾是否尽心尽力等,综合评定其是否尽到了扶养义务。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监视居住?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监视居住是公安机关常用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对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认定,要从几个方面出发,要科学的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并且看抚养人是否尽到了抚养义务。只有那些十四周岁以下、或者八十周岁以上,生活方面存在严重困难的,才可以认为是生活不能自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3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对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认定?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1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1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7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3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5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6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2****78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0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6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4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5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8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1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1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不能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不是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但在实践中,司法机关通常会将其作为取保候审的考量因素之一,全面综合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予以考虑,需要时间进行裁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父母和继父母生活多长时间可以认定抚养关系
[律师回复] 目前,法律暂无明确规定需要生活多长时间,抚养关系判定标准的主要理论观点有三种: 我们认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还不能因抚养事实持续时间短而否认形成抚养关系。但是,如果抚养事实持续时间少于2年,要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应特别慎重。因为是否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涉及到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互有继承权,也涉及到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进而关系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1)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2)除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外,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形成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3)认为只要继父母与继子女在一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他们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就“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理论而言,在我国一般的家庭中,都采夫妻财产共同共有的财产制,采约定财产制的比较少。在大多数的再婚家庭中,只要亲生父或母承担了子女的生活费用或者教育费用,则继母(夫)也应当认为是承担了继子女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因此可以说,只要是再婚一方有未成年子女,另一方一定会与其建立抚养关系。 如此解释,法律就等于丝毫不考虑当事人的意思。就“继父母与继子女在一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他们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而言,也没有考虑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扶养意思,而是将共同生活等同于抚养照料。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有些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但是相互之间并没有照料,反而可能是吵得不可开交,故很难用共同生活的标准来认定抚养关系的形成。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多长时间可认定为抚养关系
[律师回复] 目前,法律暂无明确规定需要生活多长时间,抚养关系判定标准的主要理论观点有三种: 我们认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还不能因抚养事实持续时间短而否认形成抚养关系。但是,如果抚养事实持续时间少于2年,要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应特别慎重。因为是否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涉及到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互有继承权,也涉及到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进而关系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1)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2)除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外,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形成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3)认为只要继父母与继子女在一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他们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就“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理论而言,在我国一般的家庭中,都采夫妻财产共同共有的财产制,采约定财产制的比较少。在大多数的再婚家庭中,只要亲生父或母承担了子女的生活费用或者教育费用,则继母(夫)也应当认为是承担了继子女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因此可以说,只要是再婚一方有未成年子女,另一方一定会与其建立抚养关系。 如此解释,法律就等于丝毫不考虑当事人的意思。就“继父母与继子女在一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他们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而言,也没有考虑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扶养意思,而是将共同生活等同于抚养照料。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有些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但是相互之间并没有照料,反而可能是吵得不可开交,故很难用共同生活的标准来认定抚养关系的形成。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超过生活必要程度怎样认定?
规定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才能对被执行人超过生活所必需的房屋予以执行。如果法院未经申请而是依职权予以执行的,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时,很难得到申请执行人的配合和协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继父母和继子女共同生活多长时间可认定形成抚养关系
[律师回复] 目前,法律暂无明确规定需要生活多长时间,抚养关系判定标准的主要理论观点有三种: 我们认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还不能因抚养事实持续时间短而否认形成抚养关系。但是,如果抚养事实持续时间少于2年,要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应特别慎重。因为是否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涉及到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互有继承权,也涉及到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进而关系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1)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2)除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外,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形成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3)认为只要继父母与继子女在一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他们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就“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理论而言,在我国一般的家庭中,都采夫妻财产共同共有的财产制,采约定财产制的比较少。在大多数的再婚家庭中,只要亲生父或母承担了子女的生活费用或者教育费用,则继母(夫)也应当认为是承担了继子女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因此可以说,只要是再婚一方有未成年子女,另一方一定会与其建立抚养关系。 如此解释,法律就等于丝毫不考虑当事人的意思。就“继父母与继子女在一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他们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而言,也没有考虑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扶养意思,而是将共同生活等同于抚养照料。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有些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但是相互之间并没有照料,反而可能是吵得不可开交,故很难用共同生活的标准来认定抚养关系的形成。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继父母子女间扶养关系如何认定,该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一、继父母子女间扶养关系如何认定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关系,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行结婚;二是由于生父母离婚,生父或者生母再行结婚形成的。子女对生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母,夫或妻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继子女。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主要有三种:
1、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生活,此类继父母继子女关系是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双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虽未成年,但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未受其抚养教育,此类关系亦属于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
3、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接受继父或者继母的抚养教育,双方形成抚育关系,具有法律上的拟制直系血亲关系,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二、如何认定继父母子女间的抚养关系

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这是《婚姻法》第26条
第二款的应有之义,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

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强调长辈对晚辈的教育和保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所以抚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在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中形成,如同亲生父母一样,继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学习、身体、精神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照料,这才是抚养的真实含义。

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对于究竟维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但在实践中目前并不能完全因为抚养时间短就否认形成抚养关系,只是若抚养时间不长,比如只有
1、2年,认定抚养关系时就必须特别慎重,需要考虑具体案情和权利义务的对等等因素。另外,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教育因子女成年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抚养、教育的时间可以考虑得短些;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但由于继父母与亲生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而继父母又不愿继续抚养继子女,则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的时间应考虑长些。上文已经为您详细介绍了“继父母子女间扶养关系如何认定”还有“继父母子女间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等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在现实中,有继子女已经成年,但继父母对其学业、事业予以照料或资助的情况存在,但正如亲生父母对亲生子女成年之后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一样,继父母对成年继子女的这种照料或资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所以不能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如果因此发生纠纷,可以向专业婚姻律师咨询一下解决办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两地分居的生活婚姻关系是否会自动解除
夫妻双方长时间两地分居也不会导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的,我国规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没有自动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连续分期满两年,法院会认定为感情破裂,一般会准予离婚,或者双方也可以协议离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父母子女间扶养关系如何认定,该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一、继父母子女间扶养关系如何认定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关系,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行结婚;二是由于生父母离婚,生父或者生母再行结婚形成的。子女对生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母,夫或妻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继子女。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主要有三种:
1、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生活,此类继父母继子女关系是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双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虽未成年,但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未受其抚养教育,此类关系亦属于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
3、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接受继父或者继母的抚养教育,双方形成抚育关系,具有法律上的拟制直系血亲关系,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二、如何认定继父母子女间的抚养关系

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这是《婚姻法》第26条
第二款的应有之义,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

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强调长辈对晚辈的教育和保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所以抚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在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中形成,如同亲生父母一样,继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学习、身体、精神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照料,这才是抚养的真实含义。

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对于究竟维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但在实践中目前并不能完全因为抚养时间短就否认形成抚养关系,只是若抚养时间不长,比如只有
1、2年,认定抚养关系时就必须特别慎重,需要考虑具体案情和权利义务的对等等因素。另外,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教育因子女成年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抚养、教育的时间可以考虑得短些;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但由于继父母与亲生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而继父母又不愿继续抚养继子女,则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的时间应考虑长些。上文已经为您详细介绍了“继父母子女间扶养关系如何认定”还有“继父母子女间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等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在现实中,有继子女已经成年,但继父母对其学业、事业予以照料或资助的情况存在,但正如亲生父母对亲生子女成年之后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一样,继父母对成年继子女的这种照料或资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所以不能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如果因此发生纠纷,可以向专业婚姻律师咨询一下解决办法。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被扶养人生活费要乘以伤残系数吗
在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时候不需要乘伤残系数,被抚养人生活费是直接按照受害者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支出和农村村民人均支出的标准来计算的,然后是要考虑到需要被抚养的这些对象的年纪,乘以相应的赔偿年限。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唯一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唯一标准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作出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交通事故责任不完全等同于民事赔偿责任,不能作为民事侵权赔偿案件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行为人在侵权行为中的过错程度,应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根据民事诉讼的归责原则进行综合认定。在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故原因和结合案件全部证据推断的事故原因不一致的情况下,认定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依据: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7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生活困难自己的孩子可以送人吗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能够作为送养人的包括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因此,自己生的孩子也是可以送人的,但此时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否则将孩子送人的行为可能认定为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如何对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认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