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解正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自2019年开始在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156364。其服务地区为四川凉山,联系地址位于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在债权债务案件和工伤赔偿领域表现突出,债权债务案件占比约20%,工伤赔偿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工伤待遇赔偿,占比约15%。
工伤赔偿代理
在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案件中,解正军律师代理被告巫XX。原告是兰州某某大型吊装设备有限公司,被告巫XX于2021年3月3日到原告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从事地面杂工,2021年6月13日在工作中受伤,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6月29日,被告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
案件争议焦点
原告请求确认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须支付被告工伤待遇133,706.55元,并由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被告则认为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生效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应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原告应依法支付工伤待遇,请求维持仲裁裁决结果。法院认定的焦点包括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工伤待遇具体金额以及仲裁与诉讼程序衔接问题。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生效判决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原告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不予支持。结合被告治疗情况及双方未再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事实,认定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法院核算各项费用总计为152,499.55元,但因被告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应视为认可仲裁结果,故原告支付金额以仲裁裁决的133,706.55元为限。最终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解除,原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被告支付工伤待遇赔偿款133,706.55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