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背景与执业情况
李泽宇律师是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其执业证号为113xxxxxxx052217。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八年时间。服务地区主要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联系地址为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52号。执业至今,他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在民事诉讼领域累计案件量达三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累。他不仅是一名律师,还拥有心理咨询师资格,同时担任涞源县人民调解员。
擅长领域广泛
李泽宇律师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在公司法方面,他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风险评估和合规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在建筑工程纠纷领域,他处理过众多相关案件,展现出扎实的专业能力。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也是他擅长的领域,其办案风格以思路灵活、效率高效著称,能快速推进案件进程并维护当事人权益。此外,他还是保定市地区不良资产律师和保定地区执行律师,并且可以承接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尤其接受保定市地区强制执行案件风险代理。同时,他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经验,还能提供不良资产相关资源。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李泽宇律师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承包劳务款拖欠140W”一案为例,原告李XX与被告何X、XX公司就工程承包劳务款产生纠纷。2021年4月23日,原告与何X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方式进行部队营区工程建设施工。工程完工后,何X未支付工程款。李泽宇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定,何X将工程分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李XX,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案涉工程经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根据工程竣工结算单,原告应取得相应工程价款。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何X给付工程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驳回了原告对中铁X局的诉讼请求。在这个案件中,李泽宇律师通过扎实的合同审查与谈判能力,为原告追回货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解决建筑设备租赁纠纷
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清偿设备租赁款196320元”一案中,涞源县XX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中国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就设备租赁款产生争议。201X年1月2X日,双方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工程结束后被告尚欠租赁款未支付。李泽宇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系有效合同,原告依约交付租赁设备,被告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款项。由于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竣工时间及尾款申报审核情况,被告应在工程竣工后合理时间内支付尾款。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设备租赁款及逾期支付的损失。李泽宇律师在该案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为原告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执业理念与服务质量
李泽宇律师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他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推荐指数居前列。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亲办案件,保证办案质量,富有责任感。作为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核心成员,他持续深耕法律实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以专业素养和务实态度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他注重结合客户需求定制解决方案,团队协作能力强,曾参与大型企业法律事务,处理过多起民间借贷、房产争议等案件,法律服务能力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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