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会因为各种原因想要让房产成为自己个人的财产。比如有的夫妻感情出现了一些小问题,一方就担心未来万一婚姻有变故,想把房产变为个人财产来增加自己的保障;还有的是因为家庭经济状况或者投资规划,希望把房产单独归到自己名下。但在没结束婚姻的情况下,要怎么做才能让房产成为个人的呢?这就需要了解一些法律规定和操作方法了。
一、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作用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财产约定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比如小张和小李是夫妻,小张名下有一套房产,他们签订了财产约定协议,协议中明确该房产归小张个人所有,那么这份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协议时,双方要出于自愿,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签订完成后,协议就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房产存在贷款,由一方独自承担后续的还贷义务,并且保留好还款的相关凭证,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房产的归属倾向。比如小王和小赵的房子还有贷款未还清,小王和小赵约定后续贷款由小王独自偿还,小王每次还款都通过银行转账,并备注是房贷还款,这些转账记录就是很好的证据。当出现房产归属争议时,这些还款凭证可以作为证明房产更倾向于归小王个人所有的依据。
三、赠与公证的效力
如果另一方愿意将自己对该房产享有的份额赠与给一方,那么可以办理赠与公证。赠与公证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例如,林先生和刘女士夫妻二人,林先生将自己名下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刘女士,并且办理了赠与公证。之后即使林先生反悔,在法律上也很难撤销该赠与。办理赠与公证时,要准备好房产相关证件、双方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公证机构按照流程办理。
四、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完成上述步骤后,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是关键。要携带相关的协议、公证书、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将房产登记到一方名下后,从对外公示的角度,房产就明确为一方所有了。比如陈先生和吴女士按照约定和公证流程完成后,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了所有的材料,经过审核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房产登记到了陈先生名下,此时这个房产在法律认定上就属于陈先生个人了。
房产成为个人财产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在后续的房产处分过程中,遇到另一方反悔提出异议,或者在房产价值评估上产生分歧等情况。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个环节处理不当就容易引发新的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都具备可以核验的执业资质,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详细解答后续可能遇到的问题,帮助你妥善处理各种情况,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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